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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群众“救命钱”,要“长牙齿”也要“长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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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10 10:34: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被视为人民群众“救命钱”的国家医保基金,经过“障眼法”成了“提款机”,流入个别不法分子的腰包。一家民营医院经营者利用医院门诊部虚开中药饮片,请来在职医生坐诊,为享受门特(门诊特殊病种)资格的患者虚开处方或治疗项目,患者空刷医保卡,不取药不治疗。事后按照约定,医院经营者、医生和患者按比例分成。(7月9日《中国青年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今年3月发布的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共32690名违法违规人员被处理,侦破医保诈骗案件217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220名,打掉犯罪团伙346个。这里并没有出现金额的数据。但是,可想而知的是,数据一定十分庞大。

百姓的“救命钱”已经成为了不法分子嘴里流油的“唐僧肉”。随着近年来医保基金监管不断加码,全国各地不断有骗保“硕鼠”被揪出。揪出了这些不法人员当然是值得叫好的。不过,也需要问一句:医保基金成了妖魔鬼怪嘴里的“唐僧肉”的时候,“孙悟空”去哪了,“金箍棒”去哪了?等到妖魔鬼怪已经把“唐僧肉”变成了“笼屉上的肉”的时候,甚至已经用“违法的胃”消化过的时候,还有多大意义?有多少已经变成了“熟肉”的“唐僧”,还能从“熟肉”变成“唐僧”?

医保基金,不能是不法人员的“提款机”。保护救命钱,既要“长牙齿”也要“长眼睛”。

所谓的“长牙齿”很好理解,那就是将所有的法律法规落实到位,将所有的监管措施落实到位,在查处此类案件的时候,不管涉及到谁都必须毫不留情地查处,不要留下“事不过三”的侥幸心理,更不可以只是“罚酒三杯”。事实上,不少参与其中的医院、医生、中介、患者,并不是“第一次干坏事”,有的已经是“久经沙场”了。这就好比是孩子的小偷小摸一样,一次次被纵容,一次次被放过,也就从起初的“偷个橡皮”“偷个铅笔”变成了最终的“江洋大盗”“亡命之徒”了。因此,法律法规必须长出牙齿。

所谓的“长眼睛”,就是说监管手段不能落后于时代。如今已经进入了大数据时代,监管的眼睛不能还只是盯着“几张报销的单据 ”。比如,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倒卖医保药品”的案件,就是借助大数据查获的,顺着大数据中的一位“患者购买医保药品”揪出了骗保“黑色产业链”,一个庞大的收贩药品地下交易黑市被摧毁。因此说,要让大数据成为监管医保资金的“火眼金睛”。

医保基金,不能是“没有密码的提款机”,监管的漏洞需要补上。

作者:郭元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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