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厦门日报】; 只要你投资黄金,商家不仅定期给利息、送礼品,还把金首饰押给你保管,有这么好的事? 看似馅饼 实则陷阱! 近日,思明法院审理一起诈骗案件,事情是这样的↓ 一天,65岁的陈女士在路上收到一张珠宝公司的传单,业务员热情地向她推荐一个“稳赚不赔的好机会”——投资黄金。 只要投资1万元 每月就能收取200元利息 珠宝公司会给一枚5克的黄金戒指作为质押 期限6个月 到期后返还黄金 就可以收回本金 陈女士将信将疑,业务员便带她到厦门某商场里的一家黄金店铺,陈女士的疑虑因此打消了一半。业务员继续游说,如果陈女士不要黄金戒指,写张收据还能打折,只需投资8000元,每月也能收取200元利息。陈女士一算,这利率可比银行利率高多了,就与珠宝公司签订了《黄金质押与服务协议》,并交了钱。 共有65位受害者到这家金店“投资” 几个月后 几位投资者想去金店领回投资款时 发现店铺已“人去楼空” 警方接到举报后前往查处 在店内一共扣押了700余件饰品 经鉴定,无一是真黄金 原来,这家金店的老板小邹注册成立了一个珠宝公司,并租了个店面,在店内摆放各类样品金吸引顾客。小邹通过发传单、打电话等方式公开宣传投资黄金可以获取高额利息,以质押黄金、附赠黄金或支付高额砍头息为诱饵,诱骗被害人参与投资。生意逐渐扩大后,小邹找来小易、小徐合作,由小易招募团队负责宣传、吸引被害人前来签约;又让小易与小尹共同开展业务,接待、陪同被害人参观考察;小徐则负责进行对账,监督业务员工作。 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小邹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 骗取集资款共计人民币960.5万元 法院决定以集资诈骗罪 对小邹等人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官提醒 投资应选择合法正规渠道 承办本案的法官表示,不要轻信“天上会掉馅饼”,对于声称高收益的投资项目要保持高度警惕,理性衡量风险,结合自身情况谨慎考虑是否投资。 要通过银行、证券公司等具备从事金融活动业务资质的正规渠道进行投资。对于社会上各种投资理财机构,要分辨其是否合法合规,必要时向当地金融监管部门咨询确认。 如果发现自己或亲友掉进非法集资的陷阱中,应妥善保存证据,并及时向公安机关、金融监管等有关部门求助或举报,理性维权。 记者:谭心怡 通讯员:思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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