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医院与学校定点联系、定期沟通、制定精神或者心理健康问题学生复学办法……2024年11月1日开始实施的全国首部促进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的地方性法规《广州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让“中小学生的心理健康”相关问题有法可依。 《条例》以立法形式,在全国率先回应了中小学生心理问题“怎么预防”“怎么发现”“怎么诊治”和健康促进工作“怎么保障”等难点问题。( 1月4日 《中国青年报》) 根据《2023年中国精神心理健康》蓝皮书显示,初、高中生的抑郁检出率分别达到30%和40%。或许,这项指标不够精准,但它已能传递出鲜明信号——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已经到了无法忽视的地步。 心理健康出现问题,它不像其他疾病那样有外显表征,作为家长或监护人,哪怕是有心理常识的教师,也无法做到精准判断和及时干预。再者,一些家长非常抵触医生给自家孩子贴上“精神病”的标签。然而,心理疾病带给孩子的巨大伤害,不止是身体上的,更是精神上的。 重视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并不是喊喊口号,还应落实在具体行动中。中小学生心理疾病的预防和治疗,是一项宏大的社会工程,它需要家庭、学校、医院和社会四位一体,紧密结合,而不能某一方单打独斗。可是,谁将“家、校、医、社”的责任串联起来?这就需要因地制宜,出台促进孩子心理健康的地方性法规。 出台地方性法规,促进各方重视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广州市迈出了实质性的第一步,令人欣慰,值得赞扬。更令人感动的是,广州市的这部促进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的“条例”;不是高、大、空的花架子,它具有实操性,能切实指导各方预防中小学生心理疾病,呵护孩子们的心理健康: 比如,“条例”在明确各方的主体责任后,还强调了家校联动、医教协调;督促学校的心理教师到医院精神科跟岗,提高业务素质;明确学校每周心理健康课的节数;把“心理问题学生”的返校复课评估,交给医院更专业的心理医生,等等。 毫不夸张地说,《条例》通过明确各方责任让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有法可依”,它为广州市全体中小学生的心理健康保驾护航,《条例》的实施将是“里程碑式的事件”。同时,《条例》也将对其他省市的相关工作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绝非广州一地亟待重视中小学生心理健康,预防青少年心理疾病,是全国都需要走的一步棋。因此,我们也期待其他地方像广州这样,出台促进中小学心理健康的法规,迈出保护学生心理健康第一步。广州具有丰富的精神卫生医疗资源,能为他们的《条例》落地提供了保障。其他地方不妨结合本地情况,研究制定具备实操性的地方法规,切莫生搬硬套地“抄作业”。 作者:黄齐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