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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啸山林
每年的3月15日,中央电视台都会曝光全国各地存在的消费欺诈事件,随后当地相关部门迅速展开整治行动。然而,广大老百姓并不认为这一天真正维护了他们的权益。自1987年中国的3.15消费者权益日设立以来,已经走过了近四十个年头,但市面上的假货依然随处可见,食品安全问题、房地产虚假宣传、网络购物陷阱、医疗美容乱象等问题层出不穷。假烟、假酒、假冒名牌商品等屡禁不止,老百姓的消费环境依然充满隐患。
为什么我们的工商部门不能随时随地进行抽查,而非要等到特定的日子才去查处呢?以海鲜市场为例,常见的问题包括短斤少两、注水、加沙、加绳等。而在淘宝等电商平台上,假货、虚假宣传、刷单等问题也屡见不鲜。难道一定要等到老百姓投诉,相关部门才会受理和查处吗?作为工商管理人员,如果每天都能到商场、市场进行巡查,假冒伪劣商品的商家还敢如此肆无忌惮吗?除非这些巡查只是做做样子,只是为了在老百姓面前装装样子,应付上级的任务。
以快餐店或大排档为例,许多店铺随便找个地方开业,洗菜就在卫生间,客人也在此方便,这无疑严重污染了食品。为什么这样的店铺能被允许营业?外卖经济的兴起更是放大了这一风险。消费者无法核实后厨的卫生情况,平台对商家的资质审核也只是停留在“上传证件”的形式主义,甚至存在“有偿刷好评”的操作。于是,消费者怀着对连锁店的信任下单,收到的却是一份带着食品安全隐患的黄焖鸡。
这些例子都表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任重道远。相关部门应该加强日常监管,而不是仅仅在3.15这一天集中曝光和整治。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维护老百姓的权益,构建和谐的社会环境。
维护老百姓的权益不应仅限于超市和门店,大街小巷、线上线下都应成为整治的重点。这些看似微小的事情,实际上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和消费权益。一旦老百姓的权益受到侵害,往往投诉无门,或者问题不了了之,这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也加剧了社会的不和谐。老百姓不应该为了一点小事而不得不去投诉,但不投诉,他们的权益又由谁来保护呢?百姓之事无小事,因此,我们呼吁市场监督局、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应该主动出击,深入市场,为人民监督,以身作则。
不要再年年高喊3.15是老百姓的权益日,而现实中各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却依然层出不穷。例如,旅游消费陷阱、旅游购物陷阱,天天讲,年年查,结果呢?在神州大地屡次发生。从今天开始,从现在开始,相关部门应该真正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站岗放哨。希望明年的3.15,投诉能少一些,老百姓的满意度能高一些。
感恩3.15,希望它真正成为老百姓的保护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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