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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公布了对京津冀等9个省(区、市)2013~2015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检查结果。本次检查的9个地方共获得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39.4亿元,占比94.25%,检查组实地检查项目涉及中央专项资金80.72亿元,检查覆盖面为34%。从检查结果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被挪用的情况较为突出。
凡是唐僧出没的地方,就会有妖精;凡是有肥肉的地方,就会有秃鹫。治霾资金被挪用,只是在维系旧常态,算不得有多么惊人。从挪用金额和比例看,也都不算很大,至少和治霾能够沾点边。比如,在用于秸秆禁烧的专项资金中,列支人员经费及工作经费2.19亿元。再比如,天津环保局安排425万元用于黄标车淘汰工作中产生的交通、邮电、办公等费用。
打酱油的钱能不能买醋?这个问题在今年曾经引起过激烈讨论。彼时,“打酱油的钱不能买醋”,是被舆论普遍当作负面典型来批判的。所以,那些与治霾多少相关的专项资金挪用,算不算拿打酱油的钱去买醋,真的不好一概而论。
真正与治霾毫不相干的挪用,即将资金用于办公楼维修、招待、新打机井、购买变压器等其他事项的,查出来的其实只有257.11万元。这说明,在反腐高压之下,妖精们面对唐僧肉,还是有所收敛的,没敢大快朵颐。我甚至觉得,这些挪用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别的,而是为了要想办法把钱花出去。
众所周知,专项资金必须在规定时间把钱用到位,钱没用完,不仅会被相关部门收回去,还会因为资金落实不到位被批评。为此,太原环保局采取了“以拨代支”的办法,就是甭管用不用得玩,先把钱拨给你,钱拨出去了,就算完成了项目支出进度。那么,那些拿打酱油的钱买醋的地方环保部门,会不会也有想把钱更多更快花出去的意思?
讨论这个问题是很有意义的,因为,相比大气污染防治1.75万亿元的投资需求,挪用的部分只是很小的一部分,真正更严重的问题是滥用。也就是说,钱的确按进度花出去了,也没有打擦边球挪用,做到了专款专用,但是,支出的效率极低,甚至完全起不到治霾的效果。这个问题在账目上很难反映出来,但是问题恐怕要比我们想象的严重。
最典型的例证,是最近媒体都在关注的“治霾神器”雾炮车。明明就是个洒水的东西,为什么会成为各地环保局采购清单中的必备“神炮”呢?皇帝的新衣是怎么穿上去的?难道各地环保部门都那么好忽悠吗?当然不是。一方面,雾炮车喷的不是水,是安慰剂。都知道没用,但能给人以安慰,告诉民众“治霾在行动”。另一方面,主要的考虑可能就是“帮忙”花钱。
“帮忙”花钱,听上去很别扭,但现实就是这么荒谬。环保部门有压力必须把治霾专项资金花出去,要不然,钱要被收回,你还得挨批。治霾“神炮”虽然没什么作用,但好在价格够高,动辄上百万元,而且,绝对属于专款专用,不用担忧被问责挪用资金。雾炮车为什么风行于雾霾之中,也就不难理解了。
这个问题相比治霾资金挪用,不会更轻微,只会更严重。治霾资金不能光考核使用进度和使用项目,更得关注使用效率。毕竟,我们的目标是要治霾,而不是“帮忙”把钱花出去。
文/舒圣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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