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纾解幼儿园用药隐患需要三颗解毒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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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9 18:41:4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11月16日,绵阳当地网络疯传“绵阳安州区实验幼儿园老师给一名不到3岁的孩子喂药时,错把剂量3.5毫升喂成了35毫升,导致孩子药物中毒”。11月17日,成都商报记者经过调查,发现真实情况系孩子家长在登记用药剂量时,误将3.5毫升写成了35毫升。当地教育部门表示,将出台“让家长到幼儿园喂药”规定。从而引发了“幼儿园该不该给孩子喂药”讨论。

  在这起纠纷中,家长也承认自己写错了剂量,但是其坚称幼儿园是有责任的,因为没有向家长核实。而幼儿园的老师也很委屈,她们说:我们又不是医生。那么今后该如何终结幼儿园用药隐患?当地教育部门想出了一个办法,打算出台“让家长到幼儿园喂药”规定。让家长到幼儿园喂药是能减少风险,问题是这不是用药隐患最好的解毒丸。

  幼儿园代家长给孩子喂药,其实早就成为了一种现象。很多幼儿园属于全天托付管理的形式,也就是说,孩子中午不回家吃饭,家长早上送来,晚上接走。这种情况下,就出现了一个问题,孩子患病了中午需要吃药,谁来给孩子喂药?很多幼儿园就开展了这样的服务,让家长把药品交给幼儿园,幼儿园制作一个“用药名单”,家长自己填写之后,由幼儿园老师代为喂药。这也就是这起纠纷出现的原因了,家长将剂量写错了,孩子中毒了。纾解这种隐患不能完全指望“让家长到幼儿园喂药”,在这个忙碌的时代,不是每个家长都有这样的时间。

  笔者以为,纾解幼儿园用药隐患,需要三颗解毒丸。

  第一颗解毒丸:幼儿药品需要安全版本。前段时间就有媒体报道说,儿童版药品缺失,孩子的药品需要掰着吃,不是三分之一,就是四分之一,很难确保用药安全。延伸到这起事件中来看,其实也有着儿童版药品缺失的因素。家长写的是35毫升,而孩子只能服用3.5毫升,那么这样的药剂如果能够实现儿童版呢?如果是按照一支3.5毫升剂量包装的呢?我想也不至于出现问题了。

  第二颗解毒丸:校园医生应是标准配置。我注意到,幼儿园老师的一句话:我们又不是医生。这话说的其实蛮实在。幼儿园的老师又不是医生,她们没有医学知识,如何确保用药安全?这也是值得关注的。幼儿园老师不是医生,并不代表幼儿园不能应对此类事件的发生。对于规模达到一定标准的幼儿园,要从安全的角度考虑,不妨让校园医生成为幼儿园的标准配置。一方面可以帮助家长解决给孩子喂药的难题。一方面万一孩子发生紧急情况,也能第一时间处理。

  第三颗解毒丸:老师掌握基本用药常识。这起事故的发生,说到底还是用药常识的匮乏。幼儿园是一个特殊的地方,帮助家长给孩子喂药是常有的现象,其实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掌握基本的用药常识。就像家长留给幼儿园的瓶装口服液一样,35毫升和3.5毫升的差距是巨大的,一个4岁的小孩能需要一次服用35毫升药品吗?幼儿园老师应该成为“杂家”,懂得基本的用药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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