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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公车竟成不下乡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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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5 08:08:1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据媒体报道,江西鄱阳县凰岗镇辖内有一座危桥,村民称会随时坍塌。记者与鄱阳县水利局联系并反映情况时,遭多部门推诿,其中一名建设管理股程股长竟称没有公车没办法下乡。当地县委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痛批县水利局“孙连成”式工作作风。

面对村民对“会随时坍塌”危桥的反映,鄱阳县水利局官员竟以“没有公车没办法下乡”为由敷衍推诿,不仅是一种恶劣的“不作为”懒政作风,同时实际上也是一种非常典型的“漠视群众利益、不关心群众疾苦”的官僚主义作风。

要避免此类情形,除了加强相关教育,最根本最关键的显然还在于,必须站在“不作为也是腐败”高度,对此类作风问题进行动真格的严厉问责追责。党纪《处分条例》108条明确规定,如“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损害党群、干群关系……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此外,按照公车改革方案,在车改后,公职人员虽然“没了公车”,但同时又可以获得最低每月500元、最高1300元的公务交通补贴,并且,对于该交通补贴的性质、用途,车改方案也有明确规定。这意味着,没有公车并不能成为没法下乡的理由。所以,对于懒政官员,除了处分问责,还要进一步追回其所领取的公务交通补贴,这也有利于充分落实公车改革要求、维护车改的严肃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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