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联合早报》6月2日文章,原题:八名副省部级贪腐“老虎”同日被判刑 中国8名副省部级贪腐“老虎”前天被判刑,他们的行为都构成受贿罪,其中4人的贪腐金额在1亿元人民币左右,均被判处无期徒刑。 综合官方媒体报道,4名被判无期的“老虎”分别是浙江省宁波市原市长卢子跃、国家统计局原局长王保安、河南省洛阳市委原书记陈雪枫以及广东省原副省长刘志庚。 公开报道显示,中共十八大以来,在副部级及以上落马官员中,贪腐金额过亿元的“老虎”至此共有15人。在“慎用死刑”的司法趋势下,10人获无期徒刑,两人被判死缓终身监禁,一人被判死缓,一人被判有期徒刑18年。 前天被判刑的另4名“老虎”,分别是武钢集团公司原党委书记兼董事长邓崎琳、中国电信原董事长常小兵、四川省原副省长李成云以及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阳。同日之内,8名落马官员分别在不同法院一审宣判,这一密集程度相当罕见,也是中共十八大以来同日宣判“老虎”最多的一日。 在一天连判“八虎”后,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宋林昨天一审获刑14年,并被罚400万元。今年4月28日,也有4名贪官同日被判。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称,检察机关乃至整个司法机关的“打虎拍蝇”工作今年会进入攻坚和总结阶段,要对前期一些落马腐败官员提起公诉,进入司法审判程序进行审理,从而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彰显司法公信力。(作者曾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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