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看长沙天心公安的创意办案
——观湖南中浏公司事件有感(三)
4月8日,长沙市天心区几名交通协管在处理一件违规停车事案时,天心公安分局意外抓获了一个改名换姓混入湖南中浏热泵科技有限公司务工的负案在逃嫌犯,并由此断定中浏公司是一个用虚假信息和欺诈手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涉嫌犯罪团伙,于是当机立断查封了中浏公司并刑拘了几名业务管理人员,经侦大队四处出动调查取证并对外制造舆论,以证明中浏公司的“罪过”和公安的有法必依公正办案。
谁都知道,无论怎样“特色”,任何人不是法外游客,任何政权机构、社会团体和经济组织也非法外之地。一个实业公司,即使犯了王法罪不容赦,也只能在罪证前低头在公正下服法,同时办案依程序、取证讲事实、裁量有依据、执法靠准绳。且看天心公安办案人员是如何操作的。一、无意中逮了个自投罗网的逃犯,这于公司公安和社会都是值得庆幸的事。作为公司来说,不可能糊涂到非法收容窝藏一个嫌罪人,在未能识别嫌犯的真实身份而不慎聘用,虽是一种过失,但为公安轻松顺利抓捕嫌犯提供了机会,不值得肯定也是事实。未曾想到公安并不“满足”,而把公司假想成一窝黑,认为公司人员全都用虚假姓名实施诈骗集团,不知公安使用的是哪一家“血统论”的荒诞逻辑!二、天心公安分局于4月9日查封了中浏长沙总公司后,即分头去外地侦查分支机构。中浏公司于去年10月与永州市东安县政府签署了项目合作合同,东安按优惠政策提供70亩工业用地给中浏公司兴建基地,公司已累计投入了700万元,然而办案人员却矢口咬定子虚乌有,任凭东安招商局作证、国土局签办的土地使用证甚至政府签署已生效的项目合同都失去法律效力,唯有公安有中变无的断言成了中浏公司“非法诈骗”的“证据”,同时自证他们称中浏是“空壳”公司的“正确”。另外,还无中生有地诬说“县里几家领导”都讲公司在东安所用的工业用地是假的,还特别说他们去了法人代表文爱民家,以嘲讽的囗气对债权人说他家住偏远山区,家里很穷,言下之意是文爱民既无实力,更无能力和作为,一个小螺丝壳做得了大道场?只有招摇撞骗的能耐。三、或许是担忧有些“证据”经不起对质难以自圆其说,公安寄最大希望于借贷债权人出面举报,于是召集或分别约谈,对他们动之以“关怀”,晓之以法理,陈之以利害,看似开导和教育,实为诱供和教唆。孰料这些出借人大多是阅历丰富是非分明的学者教授类有识之人,不轻易被人左右,其中有吴冬成教授的见解是:我是经过实地考察、技术论证和市场分析才当了一回借款人,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环保节能产业不会有错,这绝非民警黄炬把中浏公司说成是纸上画的一个大饼的事实。这30号之众的债权人不仅不配合举报,反而联名请愿让公司恢复正常运转,还真有点戏剧性的意味。
李克强总理最近说到如何看待发展民营经济时,告诫我们不要用放大镜去看一个公司的不足,而要用望远镜。湖南中浏公司的梦想不知是不是中国梦的一部分,到底有无方向,目标和行为上的问题,为何从困惑困境陷入了绝境,难道真的唯天心公安说了算?难道真的让一个刚刚起步前程看好的无辜民企倒在摇篮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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