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近日决定,将在本月内选取两到三条地铁线路试行“女性优先车厢”,根据试行结果再考虑是否推广至其他线路。设立“女性车厢”的想法,来自广东省政协委员苏忠阳在今年广东省两会期间提交的一份提案。在这份名为《关于广州地铁设立女性专用车厢的提案》中,他谈道,上下班高峰期过于拥挤,巨大的客流可能产生类似性骚扰等问题。有观点认为这样会加剧本已紧张的公共资源,并且是一种变相的性别歧视。(昨日《新京报》) 苏忠阳介绍说,目前全球有9个国家已经设立了女性专用地铁车厢,包括日本、马来西亚、韩国、印尼、印度、墨西哥、巴西等,以此证明地铁女性车厢不仅可行,而且已有成功案例可供学习参照。我这里倒想从一个失败的案例说起。台北早在2006年6月就在铁路列车上试行女性车厢,但不到半年,就因民众反映不一,以及实际执行过程中遇到的种种困难而喊停。 执行中遇到的困难包括:标识不明导致许多男性误闯;上下车位置不固定,女性不知在哪候车;每趟列车长短车厢总数不一,长列比短列更适合开设专用车厢。此外,因女性车厢的规定并不具强制性,列车员只能以劝说方式告知误闯男乘客离开,但中途让乘客换车厢,不仅不安全,也有些强人所难。若管理人员管不过来,又会遭到“纯女列”女乘客的不满,甚至发生过男女乘客在女性车厢内打架的事件。 而在我看来,女性车厢在实际操作中可能遇到很多问题,这还属其次,更关键的是观念上的问题。正如微博上有很多女网友说的,防止性骚扰也好,推进性别平等也好,不能用隔离和紧缩女性空间的办法来解决。如果隔离的办法有效,那么应该设立男性车厢,或者把骚扰者隔离起来。狗咬人,倘若解决的办法是把人关进笼子里,人能答应吗?若解决性骚扰的办法不是直面和惩罚骚扰者,而总是让受害者(群体)回避,那么,这就好比以保护女性安全为名,不让女性晚上出门、不让女性去偏僻的地方,背后是“谴责受害者”的逻辑。若设立女性车厢之后,女乘客在地铁其他车厢或地方被骚扰,会不会有人指责她“干吗不去专用车厢”、“自食其果”呢? 广州、深圳这样的大城市,地铁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乘客流量过大,车厢拥挤。假如说设立专用车厢的目的是培养“女性有限搭乘地铁”的文明习惯,一来它不符合先来后到、排队上车的常规,二来这种看似友善的“特别照顾”,实则不加区别地把女性弱者化了。很多男性强调“骑士风度”“女士优先”,主观上自以为是好意,保护女性,却也同时确认了男性是“保护者”,是比女性更强、更有能力的一群。如果女性车厢建立在女士优先或保护女性的价值观上,主观上出自好意,短期内也确实可以起到让某些女乘客不受性骚扰的效果,但从长期来看,却无助于形成一种公共政策和社会环境,帮助女性提高对抗性骚扰的能力。 实际上,要在地铁等公共场合反性骚扰,选项有很多,比如设置警铃、加装监视设备、完善和落实举报投诉机制,提高出警效率等,而不一定非要采用设立女性车厢这种弊大于利的办法。关键是,每出台一项公共政策,决策部门都应该倾听不同女性的声音,反省许多陈旧的性别关系想象(如“绅士风度”、“女士优先”)及常谈背后可能存在的性别歧视问题。一句话,关爱和尊重女性,不如保护和尊重女性的权利,尤其是社会空间里的行动自由和选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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