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里突然少了8500元,手头本不宽裕的刘先生别提多上火了。钱怎么就没了?他一问儿子才知道,这笔钱都被他用来打赏网络主播了。刘先生认为,儿子属未成年人,这种消费未经过家长同意不能算数。他向直播平台提出退款要求,但平台却让他提供“的确是未成年人消费”的证据。 小学生打赏主播花掉8500元 6月24日,市民刘先生发现,银行卡账户突然少了8500元。当时,他还以为遭遇了盗刷事件。他连忙跑到银行查询款项去向,结果显示这笔钱是通过快捷支付平台划走的。“如果是我自己花的,肯定有印象。”回家后,刘先生左思右想,他最终把目光锁定在了12岁的儿子小涛(化名)身上。 刘先生说,他平时有在网上叫外卖的习惯,选好餐都是让儿子用刘先生的手机支付的。因而,小涛知道爸爸的手机支付密码。刘先生找到小涛一问,孩子承认了这钱确实是自己用的。小涛在美拍直播平台上,先后向3个主播打赏了价值8500多元的礼物。 直播平台:想退款得出示证据 刘先生月收入有2000多元,手头并不宽裕。对他来讲,8500多元可不是个小数目。小涛告诉爸爸,那几个主播在直播时,一边玩儿童玩具一边推销,他觉得主播挺有意思,就送了礼物。刘先生认为,儿子毕竟才12岁,如此大额的消费未经家长确认应该不算数。 为此,刘先生联系了美拍的客服。对方表示,“这个钱我们可以帮您申请退款,但前提是要提供当时确实是未成年人消费的证据,如果没有的话,我们没法做进一步处理,这个钱也退不了。”随后,记者也联系了美拍客服,得到的答复与刘先生的说法一致。大连一主播退回1600余元 此后,刘先生又联系了当时被打赏的3个主播。他说,其中有一个主播是大连人,也是个家里有孩子的人,一听到刘先生讲述的情况后,表示愿意退款。“可是,她也只能返还到手的提成钱,毕竟直播平台还要拿一部分。” 目前,刘先生已经收到这位主播返还的1600余元款项。但是,其他两个主播都没有给出回复。刘先生表示,还会采用别的手段来挽回自己的损失。 律师观点网站运营商应对未成年人做出提示 对此,辽宁宏展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刘万昕表示,我国的《民法通则》规定,十周岁以上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如果超出行为能力,除非父母进行追认,否则民事行为无效。如果孩子先后从父亲银行卡支出了8500元,显然已经超出了他的能力,网站运营商应当返还。 “从法律角度来讲,类似事件一旦发生,未成年人未经父母许可所进行的大额消费是可以追回的。”刘万昕说,家长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对充值行为进行无效认定。刘万昕建议,网站运营商在日常运营时,应当尽到告知和提示未成年人注意义务,而家长作为监护人,也应对未成年人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避免此类事件发生。 来源:半岛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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