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于法庭内外几件小事致市委王穗明副书记一封信
尊敬的王副书记:
您好!
正是全国“两会”在京进行时,3月10日的法制工作记者招待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飞向全世界宣布: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明示中国已成为“有法可依”的国度。您在有关场合多次讲过,政法部门要秉承法治精神,严格要求依法行政,特别强调法治是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提升公民法律素质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城市的重要基础,首先要提高政法队伍的素质。且不论国内早已曝光的贪渎的法院院长、受贿的反贪局长和违纪的纪检书记等腐败案例,我仅从自己在深圳一隅亲历的几件小事,有感而发,以“小事微言”为题,先后以1、2、6、13、为序小议发生在法庭内外的小事,并发表在奥一网上。
“小事”里有福田检院“老者”的横秋老气,有宝安交警的“你去找政府”的经典台词,有龙岗法院贾法官为风水费旷工维权的坚强决心,还有宝安法院法警的冲天霸气。反映的小事还原了真实,尽管“议”得不痛不痒,点到为止,是否可以说明在一定层面上,少数法官干警的基本素质,至少在本身社会形象,工作作风和为民态度方面的欠缺。中国数千年的封建历史是“礼不下庶人”,如今是人民天下,法德治国,每一座法院都是五星飘扬、国徽在上,法官是天平在肩,干警是金盾闪亮,他们都是为国家的长治久安,为社会的公平正义,为百姓的法律需求站岗守岁、执法把关,设若他们的所作所为为市民诟病,甚至蜕化堕落为国人所不齿,那么行政的公信力、法律的权威和法官的尊严岂非成了空话?一个民事当事人去法院递交诉状都遭遇冷遇和障碍,法院的工作同志还有什么“善小”可为?生当信息时代,拥有太空科技的社会,竟还有人民法官为私宅的风水费不惜旷工为封建迷信招魂,为一己之利“维权”谁相信这样的假(贾)法官能秉公依法断案?
党和国家,人民和社会,时代和历史选择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选择了以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大政方针,提高全民法制意识和道德素质应是长期常态的工作,而整顿政法队伍,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执法水平,提升政法队伍综合素质更是重中之重和当务之急。以上当否,恭候批评!
顺颂政安!
虎啸山林 敬上
201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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