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北京8月24日电 认为匿名文章《摩拜深陷三大诚信危机》诋毁了摩拜,北京摩拜科技有限公司起诉发布网站索赔百万元。8月23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名誉权纠纷案。 原告摩拜公司代理律师在庭上举证。 图片来源于中国法院网
被告涉案网站代理律师在庭上质证。图片来源于中国法院网
北京摩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拜公司)创立于2015年初,是摩拜最早的经营主体,也是手机软件“摩拜单车”的持有者。记者从庭审现场获悉,摩拜公司主张发布网站涉嫌侮辱、诽谤,多位被告回应称,文章内容不构成对摩拜的侮辱,评论是有些尖锐,“属媒体的合理质疑,是监督行为。” 摩拜称遭诋毁起诉网站索赔100万元 3月21日,每日科技网发布了一篇题为《摩拜深陷三大诚信危机:专利侵权、避谈押金、烧钱当游戏》的文章,署名为每日科技网。同日,中国IT研究中心与中国软件资讯网几乎同一时间转发了这篇文章,并手动添加了一段导语。因认为名誉权遭到侵犯,摩拜公司将三家网站的经营者、主办单位起诉至法院。 摩拜公司诉称,该文章大肆捏造事实、散布谣言,从大标题、导语、小标题到主体内容均对原告恶意进行不实的名誉攻击,充斥着诽谤言论与侮辱性的谩骂。 摩拜公司代理律师在法庭上说,文章为吸引公众关注“精心设计”了标题,被告网站通过恶意编辑突出了导语,还在文中不遗余力的诽谤摩拜公司抄袭成性,丧失了企业诚信。 “这是一起典型的专门针对摩拜进行的有组织的网络诽谤和抹黑事件。”其代理律师表示,各被告是共同侵权行为,涉案文章在互联网上大肆传播,严重损害了摩拜的商业信誉和企业社会形象,造成了重大的、难以挽回的经济损失和商誉损失。 据此,摩拜公司请求判令被告“每日科技网”经营者广州朝闻天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朝闻天下公司)、“中国IT研究中心”经营者北京比达信息咨询公司及域名持有人黄顺芳、“中国软件资讯网”主办单位北京蓝美文化公司及域名持有人陈礼明等5被告赔偿经济损失和商誉损失暂计100万元。 网站称文章属媒体合理质疑 面对摩拜的维权主张,各被告均表示很冤枉。 因其他两家涉事网站转载标注文章来源于每日科技网,该网站经营者朝闻天下公司被追加为被告。该公司代理律师强调,每日科技网只是转发文章,不是原发网站。文章来源是“E科技前沿”,是网站系统自动抓取后备注上了我们网站名字。 “涉案文章内容属实,表述客观,没有诽谤和诋毁,关于摩拜的押金、烧钱问题,网上一直有大量文章报道。”该律师补充说,在接到起诉书后,每日科技网及时删除了该稿件,该稿件浏览量仅有138次,造成的影响小。 其他四名被告的代理律师高侠亦表示,文章未使用侮辱性语言,基本都是陈述事实或合理质疑,不应认为构成侵权。涉案文章转载自互联网公开信息,软件咨询网和IT咨询网也转载过摩拜公司的正面稿件,并非主观故意侵犯原告名誉权,网站抓取文章仅是因为其是近期热点,“言辞是有些尖锐,这是评论文章不能避免的,我们没有义务去澄清争议内容”。 “文章多处都出现盖棺定论的情况,把摩拜说成是骗子。”摩拜公司代理律师说,被告都自称是专业人士做的网站,对文章却没尽到审查注意义务。 目前,涉案文章仍能在网上查到。记者注意到,文章全文有1600字左右,分三部分论述摩拜陷诚信危机,小标题分别是:鼓吹技术创新,实则抄袭成性;避谈巨额押金,或为重资产运营输血;烧着投资人的钱,却说失败了就当做公益。 摩拜公司表示不接受调解,本案未当庭宣判。 原被告代理律师庭后受访各执一词 庭后原被告代理律师接受记者采访,双方对文章内容是否构成侵权各执一词。 谈及本次诉讼,摩拜公司代理律师表示,这些网站首发或转发之后,引发了其他网站的大量转发,给摩拜公司造成了严重的损害后果。“我们希望通过诉讼引起相关媒体注意,发布热点也有相应的注意义务。 “第一个发文的人确实很难寻找,这5家是我们具体发现的,对于其他的侵权行为,公司会采取其他相关措施。”律师说,文章指摩拜抄袭是非常不负责任的表现,会对摩拜这种创新型公司以后的发展造成严重阻碍。 被告代理律师均坚持文章内容属实。其中一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摩拜公司收取的押金问题一直是民众关注的问题,他们的融资、押金去向以及专利侵权等都是客观存在的,没有媒体监督的话,百姓无从知道一些事情的真相。 “媒体的监督可能存在误差,如果都认为是名誉侵权的话,将束缚媒体的手脚。”该律师指出,摩拜公司收取的押金远高于其公司资本,如果发生跑路的话,押金的去向将成为一个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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