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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朝阳花家地实验小学要求六年级学生每人必须交纳10元,凑钱为母校购买毕业礼物。该校德育处张主任对此表示,“学生都是自愿交钱,学校规定以10元为上限”、“是希望让学生懂得感恩母校”。(6月15日《北京晨报》)
快要毕业了,表达一下对于母校的感恩,也是一种人之常情。但对于十来岁的小学生来说,因为自己没有收入,所以对母校的感恩之情,不一定非要凑钱买礼物来表达。而且,感恩之心的流露应该是自觉自愿,被要求甚至被迫的“感恩”,不但徒具感恩的形式,毫无感恩的实质,还会严重伤害感恩的文化。对于孩子们来说,即便都自愿交了这10元钱,也只是在被动地完成任务。既然没有自觉的意识在里面,也就根本无助于藉此对感恩产生正确理解,更谈不上以后去积极传承。
而作为教育者,如果真的希望学生能够懂得感恩,也应该在6年的时间里循序渐进地对他们进行培养,而不能快要毕业时,才想起还有感恩的课没有完成,妄想学生能在一夜之间懂得感恩。这根本不可能达到预期的教育效果,甚至还会适得其反,让学生和家长对这种“感恩秀”产生厌恶,相当于搬起石头砸自己脚,损害教育者自身形象。
让10元“感恩费”所表达的“感恩秀”高调呈现在孩子面前,让“感恩”在喧嚣的“赶场”中完成,无形中会给这些孩子灌输一种不好的行为模式,他们可能由此而认为,感恩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无需用心,只需出钱就可以了。长此以往,当这种对感恩的误读成为一种思维惯性,而体现到他们以后生活的方方面面中去,岂不是对感恩文化的一种亵渎?
统一交10元“感恩费”,不可能唤醒真正的感恩意识,反而是对感恩文化无意识的抹黑。孩子感恩意识的建立,需要的是教育者身体力行、循循善诱的引导,而不是通过一次冰冷的“逼捐”。简单粗暴的形式主义,其实是在阻断感恩意识在孩子心中自由流淌。作为教育者,首要任务是培育孩子们感恩的心,于此基础上,宽容对待每个孩子对于感恩形式的自由选择,才是对感恩文化最好的诠释。 (万光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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