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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回家路上被楼上掉落的砖头砸伤,经法院调解获赔9万多元。
3月22日,于某回家途中经过同村张某在建的六层楼房时,被突然掉落的一块砖头砸破头部。张某将于某送进医院。经诊断,于某为开放性颅脑损伤、凹陷性顶骨骨折、额骨骨折。于某住院期间,承包房屋建设的马某与张某支付医疗费共计6万元,马某还支付了5000元护理费、5000元生活费,但于某的其余损失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后经司法鉴定,于某构成十级伤残,后续治疗费还需5万。由于赔偿数额无法达成一致,于某起诉至长安区法院。庭审中,两名被告承认将原告砸伤的事实,但认为自己已付了医疗费等,并对原告的伤残赔偿金数额存有疑问。经法官多次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除已支付部分,张某再赔偿于某2.24万,马某再赔偿7万,当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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