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言网

搜索
查看: 998|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在青岛辗轧行人逃逸近3年,“肇事的哥”终归案被拘!

[复制链接]

6269

主题

6273

帖子

1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3Rank: 3

积分
19942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7-11-29 09:36:10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出租车辗轧行人后,司机竟选择逃逸,却被民警查获,但是司机并未悔改,而是在取保候审期间通过变更手机号码、逃离居住地的方式玩失踪,没想到逃了近三年依旧被民警发现踪迹并抓捕归案。
  2015年3月7日晚,王某某驾驶出租车在鞍山一路将一名躺在路上的行人辗轧,致行人身受重伤,发生事故后,王某某驾车逃离事故现场,后被民警查获。
  在对王某某以涉嫌交通肇事罪立案侦查期间,警方依法对王某某办理取保候审强制措施,要求其按规定缴纳取保候审保证金,但王某某并未缴纳保证金,而是不辞而别,民警多次传唤都无故不到,后来更是变换手机号码,音信全无。民警通过调查,多次赶到其住所地进行查找,但都未找到王某某,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其间,市北交警大队民警坚持不懈对王某某进行抓捕。2017年2月份,民警郝文龙通过查询得知,王某某在青岛犯案后潜逃至德州,因在德州犯盗窃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将于2017年11月20日刑满释放。
  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民警立即将情况向韩军副大队长和芦杰科长进行了汇报,鉴于王某某在案件发生后的表现情况以及涉嫌其他犯罪情况,如果等其刑满释放后再对其进行抓捕,恐又一次让其逃脱法网。芦杰科长立即抽调于文超副科长带领民警杜国平,协警栾尚斌、包林峰组成专案小组,多次与德州市看守所方面进行沟通,妥善与德州市看守所方面做好无缝衔接工作,最终商定在王某某于11月20日刑满释放当日,由德州市看守所交由市北大队对其涉嫌交通肇事罪的犯罪行为进行立案侦查。
  11月20日,王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被刑事拘留,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当他人从你分享的链接访问本页面时,每一个访问者的点击,你将获得[1金钱]的奖励,一个IP计算一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 高级模式(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