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对隐私问题的态度更开放,也相对来说没那么敏感。如果他们可以用隐私换取便利、安全或者效率,在很多情况下,他们就愿意这么做。”“如果这个数据能让用户受益,他们又愿意给我们用,我们就会去使用它的。”在3月26日的中国高层发展论坛上,百度CEO李彦宏的这番“隐私论”一经报道,便被喷成了筛子,许多网友吐槽:你问过我了么? “中国人对隐私没那么敏感”,或许道出了部分事实。在“阡陌交通、鸡犬相闻”的乡土中国,在知根知底的熟人社会,“每个孩子都是在人家眼中看着长大的”,人与人间界限模糊,自然就少有隐私概念,意识不到个人信息是需要保护的重要权利。虽然现在中国走进了“地球村”,处处是“互联网+”,但确有一些人还延续着不重视隐私的思维惯性,可能为了拿点小礼品,就欣然填下家庭住址和手机号码,正是这种相对淡薄的隐私观念,成为信息泄露的一大根源。 但假如就此得出“中国人不在乎隐私,所以企业想用就用”的结论,显然荒唐至极。至少从“听罢其言,人人喊打”的局面来看,“不敏感”之说便站不住脚。随着城市化突飞猛进,今天的中国整体从熟人社会转向陌生人社会,个体之间界限愈加分明。而互联网大潮兴起,新兴应用深入到生活方方面面,已经让隐私的内涵和外延发生了质变,如果说从前个人信息也就是“姓甚名谁”“家里几口人”之类,那么今天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网银账户、网购账号等等已经直接绑定着财务与人身安全,重要性今非昔比。当一次许可就意味着自己银行卡等信息被知晓,又会有多少人“愿意”?人们在纷杂的“用户注册协议”上一次次勾选同意,很多时候与其说是“愿意交换便利”,倒不如说是别无选择。 今天的中国人,特别是年青一代,隐私意识早已迈入“5G”时代,而互联网大佬却翻着老皇历,抛出如“100KB/秒”般落伍的论断,如果不是揣着明白装糊涂,那就是价值观有问题。当下,不乏一些企业买卖越做越大,技术发明层出不穷,规模体量居于世界前列,脑袋似乎还停留在过去:利字当头“冲锋在前”,一提责任就“大举后撤”。用更加“开放”来模糊责任,给用户贴上“对隐私不敏感”的标签,说到底只是为了给自己的“数据变现”找块遮羞布罢了。 事实提醒我们,在“数据有价”的时代,守护好隐私保护与合理利用的边界,仅靠企业自律显然不够,监管部门必须行动起来。其实,去年6月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就对数据保护、使用等做了规定,但整体来看,我国对信息泄露的处罚还是太轻。反观在隐私保护方面堪称典范的德国,若泄露客户资料,就会面临锒铛入狱、倾家荡产的重罚。让法律长出“利齿”,不妨就以普遍问题为突破点。比如针对当下众多用户面对服务只能“被愿意”的现实,应用软件有责任提供“不开放隐私仍可使用”的选项。 互联网企业风生水起,终究是以用户“买单”为基础的。深陷“数据泄露”丑闻的脸书CEO扎克伯格,在道歉信中写道“我们有保护你的信息的责任。如果我们做不到,我们就不配拥有”。警示在前,用户的“数据奶酪”不能想动就动。否则,难道要等到用户“用脚投票”之时,默默咽下自酿的苦果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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