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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部门纠错不能靠“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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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15 15:08: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武汉市民陈先生的私家车今年11月要年审,查询时发现有一条酒驾违法记录。这条酒驾违法记录已被处理了,扣12分罚2000元。陈先生十分纳闷:自己因对酒精过敏从不喝酒,更没有被查到过酒驾。他在城市留言板上求助,要求相关部门查查哪个环节出了差错。

接到投诉,交管部门联系陈先生称:经核实,此事系汉南交巡警大队民警在现场开具一条酒驾处罚时,由于手工录入错误,导致车牌号与实际车牌不符。违法驾驶员已于2018年5月19日处理了该条违法,目前该条历史违法记录,对陈先生没有任何影响。

事实上,司机酒驾对车辆的年审没有影响,而对于投保机动车保险的费率则可能有影响。公安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几年前曾发布《关于实行酒后驾驶与机动车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的通知》,要求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与机动车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有的城市在制定具体政策时,采取的是“认车不认人”,也就是说,只要车辆被查出驾驶员有过酒驾行为,次年交强险保费就要上浮,即使把自己的车借给别人开发生了酒驾,车主也得多掏钱买交强险。

12月10日,媒体回访时,陈先生还是希望能尽快删除这条酒驾记录。涉事交巡警大队表示:将向上级部门汇报,依照程序取消陈先生车牌号下的这项违法记录。

按照此前交管部门的回复,那条历史违法记录对陈先生没有影响,似乎也就没什么可纠正的了,至于陈先生这辆车是否“留案底”“背黑锅”则被忽略了。仔细分析一下,交管部门对这起由于手工录入错误,导致车牌号与实际车牌不符的事件,等于没做任何实质性的纠正工作。直到陈先生较真儿,要求将车辆的“案底”消除,涉事交管部门才表示要走程序。

无论是执法部门还是其他什么部门,发生手工录入失误之类的事在所难免,关键是发现后要及时纠正,把对他人的影响彻底消除或降到最低,从而求得对方的谅解。纠正错误,要主动为之,不能推一推才动一动,否则就是错上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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