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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访何时真正及时地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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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2-26 10:44:0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信访为中国特色的一种为民处事的方式,政府历年来比较重视,也确实为民处理了许多大小事情,深受民众欢迎。
      自2000年来,地方有些部门信访在处理一些民众信访时形式简单,态度粗暴。由于地方政府规定信访次数作为评判基层政府工作的一项标准,信访量多被认为影响政绩,于是力争信访案例越少越好,直接导致草率处理,留下尾巴甚至后患,不为民众满意,造成百姓重复上访。基层政府克扣了国家关于信访政策,歪曲了信访的初衷,引发了民众不满。在信访工作中,有法不依,正义不张,或是只堵不疏,疏而不通,往往成为信访死结。就拿过去错杀错判的冤案来说,如果不是他们本人或亲人长年的上访,如果没有寥若晨星的“再世包公”,就没有冤魂被平反昭雪的幸运。
      湖南常德X源县陬X镇有四户村民因正负800KV高压输电线经过他们家门口,距离居住房屋仅十来米,输电线运行后,由于强力电磁辐射辐射响,出现了惊恐、失眠、掉牙、脱发、皮肤过敏等症状,据说还有可能致癌,明显影响了他们正常的生产生活,损害了他们的心身健康。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们逐级上访。对他们一次次的上访,基层部门敷衍塞责,拿电力法300千伏的的安全标准来解释,坚持说没事。对此,他们肯定不信服,上访省市镇无果,被迫到京。上访人到北京后,政府立即派人到北京拦截,以每人8万元补助为诱饵,引他们上套。待他们从北京回乡后即以寻衅滋事罪逮捕。为了恐吓他们,达到“息访”目的,检察院以判处两年多而提起公诉,法院遂宣判有罪并判刑。用国家公权和暴力机器处理正当上访群众,用“依法”打压有理合法上访的方式,何以服人?此举值得怀疑,亟待商榷。
    我也曾到全国各地有关部门办过事,只要听说你来上访,各部门的一些门卫都要记下你的身份证,然后转告相关部门,以便釆取对策。有些地方以奖励的办法收集上访信息,只要向政府告知上访人情况,每报告一例可得100到200元酬劳。用金钱来鼓励告知信访当事人的做法,是助长了正能量还是刺痛了民心?
    最近我有一事向有关部门反映,收到基层政府的回信,大意是三个月内答复,若三个月内再向其他部门反映,则不再受理。我不明白,一件小事,一个电话就可以派人,就可以处理,一定要拖三个月,将会小事拖大,简单变复杂,最后难免事态恶化。 若重大事件发生,老百姓唯有多次上访,三个月内重复上访,你不受不理,或受而不理,这是哪门子工作?你基层三个月,市级省级最高层那要多久,这样做说不上工作效率,更说不上行政责任,所以时间上不能太久。
    我曾在北京为朋友上访,托关系递交,最终本人得到回复信息时间用了一年多一点。所以各基层政府可以在时间上做修改,明确规定基层政府三天答复,县级一周答复,市级十天答复,省级15天答复,这样可以解决许多百姓上访急难的需求和无助的痛苦。
    哪一个百姓愿意上访啊!谁愿意为求公道反遭意外风险甚至牢狱之灾啊!只有旧社会才有“饿死不讨米,冤死不告状”的说法啊!香港对一件案件三天可以检控,为什么我们社会主义国家不能啊?老一辈革命家习仲勋同志也都挺身而出,维护社会公正,为群众着想,为正义代言。习主席也说老百姓上访是相信人民政府,如果以压、堵的形式阻止上访,并作为检验基层政府工作好坏和效益,作为升级的标准,这就歪曲了中央的指示。老百姓上访就是监督人民政府,政府官员应该把百姓上访作为一面镜子,对照自己的工作,正确裁量和评价政绩。
    信访工作是实践群众路线的直接体现,是党和人民血肉联系的重要纽带,是反映政府行政宗旨和效能的镜子,只有加强和改善,才能国泰民安。建议国家设立信访监察室,可与纪委监察室联合办公,对那些在信访工作中失职渎职者予以问责追责,对阻止、打压群众合法合理上访的政府官员要查办,要撤职,你不愿为百姓处理事情,何必安于尸位,徒耗公帑,那就回家种红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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