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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戒学术不端第三方调查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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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11 20:35:1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文丨杨维立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研究员王灿龙向本次全国政协会议提交了题为《完善制度建设,合力预防和整治学术不端》的发言。王灿龙委员建议,有关部门可联合成立学术不端行为第三方调查委员会,主导或监督对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与处理。

学术不端行为严重背离科学精神、败坏学术风气、恶化学术生态,危害甚大。王灿龙委员披露,目前对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处理主要还是由当事人的工作单位和机构等负责,受“家丑不可外扬”观念的影响,在社会舆论不大或上级没有过问时,对于学术不端的调查和处理往往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甚至不了了之。

倘若调查人员与当事人之间是同事、上下级关系,就会导致调查失真,“家丑”或许根本发现不了。即使抛开了人情关系干扰和人为因素的影响,当事人工作的单位和机构负责调查处理本单位员工学术不端行为,也有身兼“运动员”和“裁判员”二职之嫌,或者因为存在“利益冲突”的因素,无法体现程序正义,也无法消除公众对于调查公正性、中立性的怀疑。

如何才能客观公正调查处理学术不端行为?西方发达国家的做法可以给我们带来有益启示。根据关于科研不端的美国联邦政策,联邦拨款机构在处置学术不端的过程中享有最高的监督权。虽然说高校在预防和调查学术不端上承担主要职责,但联邦拨款机构可以在任何时候开展自己的调查。比如,认为高校没有依法调查处理学术不端行业或者没有调查处理能力,涉及公众利益的案件,联邦拨款机构“该出手时就出手”。尽管国情不同,但他们在学术不端行为调查机构设立、调查程序设置等方面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

王灿龙委员建议,有关部门可联合成立学术不端行为第三方调查委员会,主导或监督对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与处理。笔者对此深表赞同。不是说有了第三方调查委员会就一定能“放心睡大觉”,但因其处于超然状态,调查处理结果容易令公众信服。

期待早日成立第三方调查委员会,积极探索配套制度,及时、客观、公正地调查处理每一个案件,使学术不端者都付出付不起的代价,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科技创新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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