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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友在网上发帖称,绍兴新昌县新林乡政府工作人员长期在外面餐馆吃饭,几年内累积了大量金额巨大的餐饮发票。(12月12日 新华网)
自古以来就有着“民以食为天”的说法。好吃就好吃吧,花自己的钱,钱来得正,吃得正,干别人何事!但是有一种“好吃”,即公款吃喝,不是好得很,而是坏得很。因为它不仅浪费掉大量国家资财,更为严重的是会吃坏党风、喝痛民心、损害党和政府形象,还会给政治、经济和社会整个风气带来不可低估的危害,甚至成为腐败滋生的温床。
众所周知,自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两年来,“三公消费”大减,“舌尖浪费”得到一定遏制,“会所歪风”停刮。针对遏制公款吃喝问题,中央出台制度规定甚多,就禁止公款大吃大喝的文件发了上百个,各级党政部门颁发的禁令更是不计其数。可是,即便如此,一些地方一些干部,仍然敢顶风违纪,把禁令视为耳边风,置若罔闻、我行我素。从上述新闻来看,通过网友曝光的餐饮发票来看,实在是难逃公款吃喝之嫌疑。为何下发成百上千个红头文件却管不住公职人员一张嘴?为何在禁令之下公款吃喝风还“刹不住车”?
究其原因在于:一则制度“失守”。从八项规定出台两年来,自上而下禁止公款吃喝招待的规定不能说不全面,狠刹“吃喝风”的重申“禁令”不能说不严格,但往往是“雨来地皮湿、雨过地皮干”。往往是规定写在纸上,制度挂在墙上,要求喊在嘴上,大吃大喝照样,制度形同虚设,成了一纸空文。二则是监督“失察”。由于现在的吃喝是穿上了隐形衣,躲进了青纱帐,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监管难度。监督乏力是导致公务接待中大量违纪违规行为发生的重要因素。三则打击力度不够。一旦发生违规违纪行为,也仅是给予党政纪处分,没有一部法律法规针对于公款大吃大喝等行为给予惩罚规定,这种不痛不痒的处分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吃喝之风蔓延。
笔者认为,刹住这股歪风,一则应该建立健全相关的监督管理制度,不让各种吃喝有漏洞可钻。二则应该像国外一些国家,出台一部法律法规,从法律上予以明确规定,从而让那些敢于利用公款吃喝的干部望而却步。三则加强社会和舆论的监督,形成监督合力,共织一张监督的密网,让那些利用公款吃喝之徒无处可逃。四则加大打击力度,持“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打击一起,形成强大震慑力。(文/雨子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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