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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合法今天道歉,跨区吃盐还提心吊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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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9 00:43:4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河南商报昨天报导说,一个多月前,在新郑市龙湖镇开餐馆的黄先生说,新郑盐业部门检查人员从他餐馆查到的食用盐,是他从郑州搬家时带回的。“一个月前,我在郑州十八里河镇开餐馆,后来搬到了新郑市龙湖镇,有半箱盐没舍得扔,就带来了。”黄先生说,这盐都是真盐,也没有过保质期。而10月15日上午10点,新郑市盐业管理局检查人员发现了这批盐,告知黄先生夫妇“跨区域用盐”,食盐没收,并罚款200元。新郑市盐业管理局一位郭姓科长说,食盐是国家专营产品,按照我省盐业管理条例规定,该热干面馆的用盐行为属跨区域用盐,并强调盐业管理局的处罚是对的,是合法的。

  所谓合法,也就是新郑盐业管理局对媒体所说的“如果严格按照《河南省盐业管理条例》执行,带食盐回异地家中食用其实也是违法的。但在具体操作中,如果带食盐的数量小,又是非营利性食用,一般是不作处罚的。但必须是真盐,必须小量”。有意思的是,话音刚落,据今天中国广播网报导,事情在经历多方关注之后,今天下午两点,新郑市盐业局工作人员公开向社会道歉,退还黄先生罚款及收缴的盐,同时,聘请市民黄先生为新郑市盐业局2014年度“行风监督员”。 同时,根据媒体的报道,新郑市盐业局盐政科科长郭新安被停职,稽查队长王胜利被撤职,责令两人做出深刻检查,并在全局召开职工大会进行整改,公布处理结果。

  很讽刺,同一个政府执法部门,昨天还在言之凿凿的引述当地吃盐的法规坚持处罚的正确性,可一夜之间又聘请被他们“依法”罚款的市民黄先生为新郑市盐业局2014年度“行风监督员”,并且公开向社会道歉,还处分了2名公职人员,这真是个新闻亮点,让人弄不清楚当地盐业部门的官员到底在干些什么屁事,那前些天他们成群结队“依法”到街上找那些吃外地盐的人罚款又是在干什么呢?难道一引起社会高度关注,立马就180度大转变了?可笑的盐业官员,随意解释法规,随意改变说法,典型的乱行政作风。

  不就是老百姓吃个盐,至于吗?有当地网友讥讽说:“龙湖属于新郑的罚款,盐是郑州买的,龙湖去新郑是30公里,但是龙湖去郑州是10公里就到了;不管是龙湖,还是新郑都属于郑州管的,就跑这么远吃个盐都TMD犯法了,净坑老百姓呢!”;一个市区内还算跨区,昨天还在嘴硬狡辩,今天就开始道歉弄人,这年代里,垄断得可笑的盐业,到底有多少油水呢?有点权力都在想方设法的坑害老百姓,大鬼大抢、小鬼小抢,就那所谓被执法引用的《河南省盐业管理条例》,本身就可以进入历史垃圾堆了,竟然还能成为某些下吏抢劫百姓的圣经。

  当然国家目前还在沿袭数千年的盐业专营管制,也就是垄断经营,但事实上在比食盐更敏感的粮油等都放开的大环境下,食盐专卖已经显得过时和落后,有报导指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盐税占国家税收的百分比越来越低。2006年盐税只占我国税收的0.04%,盐税对于收税的贡献已经微乎其微。今年4月21号,国家发改委又发布了第10号令,决定废止《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而一些地方政府还在死抱着自己制定的地方法规试图搜刮钱财,让老百姓吃个盐都提心吊胆,搞得好象还跟古代似的。

  盐无疑是家家户户离不开的东西,历朝历代政府专卖敛财的结果,让中国人几乎对盐产生了一种膜拜心态,官府嘛守着专卖的法规养着一邦子闲人,老百姓则一有风吹草动就上街抢盐,诸如过去几年我们看到的,非典抢盐、过节抢盐,日本大地震了中国人也疯狂抢盐,市民们经常莫名其妙的把大街上的盐抢个精光,以至于国人无奈自嘲为“盐荒子孙”,名不虚传。现在我们才知道这盐里面的学问,原来从郑州买盐到新郑吃都是犯法的事,太吓人了。

  估计这次新郑盐业部门的道歉也是迫于上级的压力,不然昨天还在言之凿凿的狡辩自己执法的合法性,今天就全盘颠倒了,果然是官字两张口,黑白是非都由他说。小小的盐,人一辈子也吃不了多少,据说吃多了对身体还不好,何况政府也不依赖这区区一点盐税,不如干脆取消这个过时落伍的盐业专卖制度,以免让下面那些歪嘴和尚念歪经,拿着鸡毛当令箭向百姓敛财。

  据说目前实际上对于“跨区域用盐”的要求,并不只出现在河南省的相关条例中,内蒙古、陕西等地对此也都有明确规定;于是乎有网友就调侃,以后坐火车,哪里还敢带泡面,泡面里有盐呵,跨省用盐,得罚款。真搞笑,卖盐还有个“局”,还养着一堆无事生非的闲人,真是奇葩的中国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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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评论人,帝国良民之雾里看草,看透世界缤纷,活跃于网易、凤凰网、华声论坛、微言网等,写作领域宽广,热爱文学、户外运动和摄影,专注于时事评论、社 会人文,冷静论道,就事论事,张扬正义,针贬时弊。连续多年荣获凤凰网论坛、网易新闻论坛、红网时势论坛和华声论坛年度十大金牌写手、十佳写手、十大优秀写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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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话不说 该用户已被删除
沙发
发表于 2014-10-19 20:11:2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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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9 20:07:20 | 只看该作者
我从广西带两包盐来深圳吃,会不会被拘留啊,想想都有点小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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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大的人儿 该用户已被删除
地板
发表于 2014-10-19 20:01:5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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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语天涯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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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9 19:57:4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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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星望月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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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儿香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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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海百川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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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9 18:24:4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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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走不留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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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9 18:05:0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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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风飘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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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9 11:30:0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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