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额行贿安然无恙,《刑法》蒙羞反腐走样
痴山
《多家涉刘铁男案公司高管目前基本安然无恙》报道:曾向刘铁男行贿754万元的前“山东首富”宋作文,近日出现在公众面前。同时,从公开渠道来看,被曝给予刘铁男财物共计1649万元的恒逸石化董事长邱建林,同样涉案巨额贿赂的广汽集团董事长张房等等,多名牵涉刘铁男受贿案的企业负责人,目前也基本“安然无恙”。
读此新闻,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有关行贿与受贿的翔实具体规定,真真懵圈了。作为国家基本法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在如此公开态势下,就形同废纸。哪还有什么,能让百姓相信呢?
固然,三十多年的市场化,经济能有超常规发展,一靠疯狂劫掠国家财富公共资源;二靠狠毒逼迫工人失业下岗压榨盘剥体制外工人;至于三吗,也是最最重要的一项,无疑依靠了腐败的巨大牵引力。就说山东,当年政协主任孙淑义自杀,与之相关的山东某太阳能企业负责人,仍风头强势;山东副省长黄胜东窗事发,与之又是亲家又关系密切的另一太阳能大鳄,却变得更红更紫;这回刘铁男受到审判,犯罪事实昭然于天下,又遇上群众性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谁又能料到,犯罪事实虽公之于天下,犯罪嫌疑人竟安然无恙!!!
长期以来,行贿近千万、上千万、千多万的犯罪嫌疑人,都能安然无恙。今后,这些有钱人即便杀人越货跑路卖国,也许会更红更紫。只是这一摞摞的法律,只有永远蒙羞;而数千万的公务官员,除了成为有钱人的守护神。跟工农大众人民百姓,还何干之有哪?
2014-10-9鲁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