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去年审结涉疫犯罪案1686件 判处罪犯1981人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程景伟 摄
25日下午,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龚稼立作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称,2020年广东全省法院依法审结造谣传谣、抗拒管制、暴力伤医、传播病毒、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涉疫犯罪案件1686件、判处罪犯1981人。
据介绍,广东全省法院在全省一级、二级应急响应期间,涉疫犯罪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为10.6天;配合全面禁食野生动物法规实施,审结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案件710件,陈著安非法收购穿山甲案等3案入选全国法院典型案例。
去年,广东全省法院审结买卖、借贷、租赁等涉疫合同纠纷8681件,采取顺延期限、减少收费等形式支持继续履约,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对1.1万件民商事案件采取“活封”“活扣”保全措施,努力帮助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审结涉疫劳动纠纷2290件。
同时,广东全省法院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暴力恐怖、涉枪涉爆犯罪,审结刑事一审案件11.7万件,同比下降10.5%;审结“融资城”等金融犯罪案件1497件,网络诈骗、网络黑客等网络犯罪案件2600件,审结盗抢骗、黄赌毒案件4.7万件,拐卖、虐待、性侵妇女儿童犯罪案件7483件,依法严惩赖月龙性侵智障女童犯罪。
在扫黑除恶方面,广东全省法院审结涉黑恶案件1357件9623人,涉黑案件重刑率57.5%;强化“打伞破网”,审结涉“保护伞”案件75件92人;攻坚黑财清底,“雷霆行动”共执结涉黑恶案件财产87亿元,执行到位率97.8%。
此外,广东全省法院坚持“打虎”“拍蝇”“猎狐”力度不减,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1091件,判处原厅局级以上公职人员49人;探索适用缺席审判、违法所得没收特殊程序,审结“天网”“猎狐”“红通”案件55件5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