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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罕见”“大做表面文章”,什么样的不作为让生态环保督察如此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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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17 11:18:0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张艺
“极为罕见”“长期不作为”这样的词汇出现在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通报中。4月16日,生态环境部集中公开通报山西、辽宁、安徽、江西、河南等8省的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核实了一批敷衍应对、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根据通报,广西崇左污水收集率“全区最差、全国罕见”;黄河、长江部分流域因地方政府不作为,生态环境问题突出;云南保山等地严重浪费财政资金,治污问题久拖不决。对于山西盲目上马焦化项目导致的严重环境问题,督察组首次提出,这将给碳达峰的实现带来风险和挑战。
虚假瞒报,一些地方政府大做“表面文章”
督察发现,辽宁铁岭市委对督察反馈的生活污水直排问题长期漠视,整改工作不力。铁岭市凡河新区污水处理厂建成近10年没能正常运行,大量生活污水长期直排,造成凡河水质严重恶化。直至今年3月底督察进驻前,匆匆用9天时间就建成了1400米临时管线,将大部分直排生活污水接入污水处理厂。

铁岭新建1400米临时管线
“敷衍了事”,大做“表面文章”的现象还出现在广西崇左,督察组调阅自治区住建部门数据发现,2020年崇左市污水集中收集率仅为6.7%,“全区最差,全国罕见!”督察组表示,崇左市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紧迫感不足。崇左市至今仍没有摸清管网底数,市住建部门对污水走向“一问三不知”,造成污水长期乱排、直排。
截至2020年底,崇左市将5个作为“国家黑臭水体整治任务”的池塘全部上报为“完成治理”。但实际上,崇左市在申报黑臭水体时,明明已经掌握全部情况,却故意漏报。治理私降标准,黑臭水体一填了之。纳污池塘被填平后,源头污水却被置之不理,纳污水渠排水不畅,在距离原池塘不足200米的居民房前屋后形成了新的纳污水体,属重度黑臭,群众反映强烈,现场向督察组举报表示不满。

崇左相邻黑臭水体选择性申报
江西抚州上报虚假材料,放任带病生产。2017年以来,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多次检查发现并向抚州市通报晨飞铜业存在原料入厂分析指标不全、危险废物存储不规范、雨污分流不到位等问题。抚州市及金溪县生态环境部门在企业未整改到位的情况下,每次都上报虚假材料谎称整改完成。截至督察进驻时,晨飞铜业处置利用危险废物前仍未按要求开展检测。
敷衍应对群众问题,为企业大开方便之门
2021年4月7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安徽省当天就收到群众举报,反映滁州市凤阳县机动车拆解行业环境污染严重。早在2012年9月,商务部等六部门就组织开展了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专项整治。近年来,中央新闻媒体也多次曝光过刘府镇非法机动车拆解问题,但这些非法机动车拆解点历经多轮整治,依然“安然无恙”,长期游离在监管之外,导致河道、地下水、土壤固体废物污染,成为“流动的大气污染源”。
早在2016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群众就举报第一纳税大户晨飞铜业大气污染问题突出,但抚州市未认真调查处理。2019年6月27日群众再次举报该企业夜间生产时烟尘污染严重,金溪县生态环境部门直到7月22日才开展调查,而且没有核实企业夜间生产情况,就回复未发现任何异常。而抚州市及金溪县对群众举报敷衍应对,不作为慢作为,甚至无视企业恶劣的违法行为,将其纳入2020年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进一步放松监管。
督察组表示,金溪县党委、政府没有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金溪工业园区管委会落实监管责任不到位,放任企业违法用地,为企业大开方便之门,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一地的经济增长。
黄河水变旅游湖、长江流域码头治污屡治屡空
黄河、长江流域的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是此次督察的重点。督察发现,河南的郑州、开封等地市不顾水资源禀赋,以引黄调蓄灌溉、民生供水为名,大量引用黄河水搞“人工造湖”。督察发现,郑州中牟县三刘寨调蓄工程以引黄调蓄工程报批,但在建设过程中没有考虑调蓄灌溉功能,配套提灌工程至现场调查时仍未建成,下游干渠被垃圾堆满,灌区农田多年来只能使用地下水进行灌溉,给本属地下水超采城市的郑州进一步加剧地下水资源压力。而2017年7月完成蓄水的主湖面则被当地政府开发成为湿地公园,旅游活动开展得红红火火,游客络绎不绝。

三刘寨调蓄工程已变成景区
同时,这些地方还存在超量取水、违规取水的问题,造成黄河水大量浪费。三刘寨调蓄工程擅自集体土地902亩,农用水均以应急生态用水名义引取黄河水。

引黄灌溉渠内堆满垃圾
同样位于黄河流域的山西省晋中市盲目上马一批高耗水、高耗能、高污染的焦化项目,督察组表示,这些焦化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将大幅增加主要大气污染物和二氧化碳排放量,将给当地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大气污染防治、地下水超载区治理、碳达峰等工作带来严峻风险和挑战。
有的焦化企业超取地下水2倍多,导致周边村民吃水都困难。在山西省晋中市平遥县一些村民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强烈反映,他们家中每隔2至5天才能通过管道供一次水,且仅能持续半个多小时。
位于长江流域的湘潭市港口码头污染防治屡治屡落空。督察组通过暗查暗访暗拍,结合函询和现场核实情况,发现湘潭市港口、码头污染防治能力不足,作业粗放,环境污染问题严重。但2020年以来,在交通运输部等四部委组织的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中,湘潭市向上级部门每月上报《港口自身环保设施改造完善情况统计表》时,均载明本市货运码头未发现问题,无需整改,存在谎报瞒报。
督察组表示,湘潭市政府忽视了港口、码头污染防治对于长江“共抓大保护”的重要意义,在推进防治工作上尚未形成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问题。
财政资金严重浪费,治污问题久拖不决
督察发现,云南省保山市“十二五”期间就规划建设第三污水处理厂,但一直未动工,“十三五”继续规划建设日处理能力4万吨的第三污水处理厂,然而保山市对该项目协调推进不力,直到2019年8月才动工建设,主体工程至今仍未建成,配套的10.17公里污水干管也仅完成4.72公里。
但仅在2017年至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共计安排给保山市用于隆阳区水污染防治的项目资金就有5.58亿元,而市区两级实际用到隆阳区水污染治理上的仅1.23亿元,不到四分之一。致使相关项目难以按计划实施。导致每天约4.5万吨污水直排“母亲河”东河,致使东河成为纳污河,自2018年以来水质持续恶化为劣Ⅴ类。

东河一级支流大沙河汇入东河处水质浑浊不堪
广西崇左的污水处理厂因管网不完善等原因,长期低负荷运行,2020年实际日均处理水量仅为1.12万吨,不到设计处理能力的一半,但崇左市却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保底日处理水量3万吨支付污水处理费,仅2020年的污水处理费就超过1000万元,财政资金严重浪费,环境效益却收效甚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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