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基层公安的作风建设进一言
公安部:
1月16日,一位网友在网上发出了题为“报警求助,福耶?祸耶?”的帖子,曝出了他13日晚在深圳因事报警求助被宝安西乡派出所留置并受到粗暴对待的经历,同时还讲述了当天晚上其他进入派出所的人不正常遭遇。对此,我们最初怀疑帖子所述事实的真实性,是否存在有意夸大的嫌疑,但是帖子对发生的事情交代清楚,相关的警察有名有姓有警号,说明并非无中生有。
据当事人反映,1月13日晚,因为经济旧账与人发生口角,对方欺当事人酒后且人单势孤,竟动手打人,当事人被迫报警。为配合公正处理纠纷,当事人按照民警的要求来到西乡派出所,却受到始料不及的无情对待。不难看出,从一杯水的给予与否,从“报复”性对待“报警”,西乡派出所个别民警的执法态度和工作作风值得深思,更有必要向上级反映。
我们认为宝安西乡派出所对待报警求助人员的方式和态度是不妥当的,在一定程度上 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负面影响了公安的社会形象,也会降低群众对公安的信任。
报警,有的因为突发事件为了公共利益,有的是因为对不法行为的举报,有的是打击邪恶保护无辜的见义勇为,有的是受到不法侵害时的求助,无论是出于何种需要或目的报警,都是法律赋予给当事人的权利,而公安有责任及时出警并按程序和要求,依法处理报警的事务。在处理过程中,除了严格执法,还应热情服务,如果对当事人喝水、方便和临时包扎伤囗的要求都拒绝,还有多大依法办案的可能呢?如果百姓因此把报警视为畏途,人民公安的意义、价值和职责在哪里?
人民公安历来忠诚于人民,为社会安宁尽职尽责,被誉为公平正义的代表,是人民生命财产的保护神,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坚强后盾。但是公安队伍的自身也有不断建设不断提高的必要,应随时克服在行使职责中可能出现的偏差和问题,真正做到理性、文明、依法的执勤执法。党的十八大以来,公安系统坚持基础信息化、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等四项建设,公安部长郭声琨同志于2014年11月21日在深圳调研时强调大力推进“四项”建设,在今年1月的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上又提出“六大突破”的改革硬指标,要求着力补齐短板。深圳的法治进程领先全国,为此,“短板”不应发生在深圳的基层公安。
我们不认为帖子反映的问题是西乡派出所的工作常态,更不认为能代表公安系统大面积的状况。反映出的问题也许说不上是大事,但绝不能小看,因为通过这些现象能看出一个公安单位执法与为民的工作质量,如果予以足够的重视并认真处理,定会促使警纪的加强和警风的好转。
执法不公是最大的不公,司法腐败是最大的腐败。 我们反复考虑之后,将帖子原文转呈广东省公安厅领导,然而时间过去了一个多月,至今未有任何回复。当事人仍然对当时的报警懊悔不已,对受到的不人道对待气愤难平。为使上述事件得到上级重视并妥善处理,特此呈报。
不当之处,请批评。
2016.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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