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中纪委网站截图 正如吉林省白城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对记者所说:处分决定一旦“打白条”,其惩戒、警示、教育作用就会“打水漂”。不久之前,该市纪委监委刚刚在调研中发现,该市个别地方和部门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存在问题。在查阅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年度工资核定表、年度考核登记表等资料时,检查组发现该中心副主任崔某某受到撤职处分,影响期内不得晋升薪级工资,但单位负责组织人事工作的办公室主任高某某碍于情面,未执行处分决定,违规为其晋升薪级工资。高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薪级工资被追回。 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这篇文章的开篇,作者列举了多个此前引发众怒的案例,“开除仍上班”“受处分仍晋升”“获刑仍领工资”等,都是处分执行打折扣的典型代表。文章并未详细展开这些案例,不过,查阅过往资料,不难了解这些“荒唐事”背后的细节。 以“开除仍上班”为例,此前,四川省崇州市纪委监委曾发现,崇州市经信局办公室主任王金彬因醉驾被开除党籍,然而,本应执行的开除公职处分却打了“白条”,王金斌甚至还来工作。经检查组督促,经信局党组在3日之内完成了对王金彬的开除公职和工作移交手续。 干部受到处分之后迅速晋升的例子,也可以找到不少。此前,据北京市纪委调查梳理,北京一国企原副总经理杨某在2014年11月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影响期18个月,但2015年8月,他还被提拔为公司总经理,市内也有单位将当年受到党政纪处分甚至是重处分的人员评选为“先进个人”。 被判刑的官员,居然还能领到工资,听起来仿佛是天方夜谭。但是,这样的事的的确确发生过。福建省物价局原副主任科员林某2011年因严重违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2013年12月被开除党籍,但在此期间该局仍向其发放工资、奖金。这是福建省纪委监委对全省市、县和省直部门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全覆盖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一起典型案件。问题发现后,该局已整改。 为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到位,浙江省纪委监委汇编《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事项清单》,细化告知内容,建立台账制度,不断提高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规范化水平。图为临海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对照清单、查阅资料对相关单位处分执行等情况进行“回头看”,防止执行走过场、打折扣。汪洋 摄 图片来源:中纪委网站 党纪政务处分决定的执行,是纪律审查的最后一个环节,执行出问题,相当于链条断在最后一公里。对此,《中国纪检监察报》记者调查发现,对处分“打白条”主要有几种类型,分别是:处分宣布送达“失范”;待遇调整落实“空转”;年度考核、奖金发放、评先评优“混乱”。此外,各地在检查过程中,还发现处分决定未归档或归档超过期限、恢复党员权利不及时、办理恢复程序手续违规等现象。 “在处分决定执行中‘打白条’‘打折扣’,这本身就是违纪行为。”对于此类现象,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表示,必须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坚决纠正和防止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问题,确保处分“带电”、纪律“长牙”。 对此,有关部门还需聚焦关键环节,建立协作联动长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切实确保处分执行无缝对接、刚性落地。 资料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中国纪检监察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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