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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不该是穷人的远“房”亲戚
《楚天金报》有文发声,说是据湖北省日前《住房公积金管理情况》调查报告透露,有的地方不同行业职工缴存数额最高相差相差87倍。以荆门市为例,电力、石化、烟草、金融等行业的个人月平缴存额度最高的达6660元,而旅店、餐饮、劳务等行业的个人月平缴存额最底只有75.6元。该文就此指出,不仅是荆门和湖北,由于公积金免缴个人所得税,一些经济效益好的单位为了避税,纷纷提高公积金缴存比例与数额。然后,职工以虚假购买、装修住房的证明把公积金变现。本来应该给穷人雪中送炭的公积金政策成了垄断行业发放隐性福利的温床。而同一地区公积金相差87倍,公积金政策成为某些人的避税工具,实际上是一封分配不公的举报信。
住房制度改革是社会福利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法制化的主要形式,是国家法律规定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由此可见,这是普惠社会的德政,是利好大众的改革成果,更是穷人的福音。
不幸的是,普济天下的好政策却存在过度的“局限”。且不说首先将农村排除在外,也不论与城镇无业公民无缘,政策法律的强制性、互动性、保障性,不过浓缩在那些特殊群落里而已。尽管住房公积金缴存有高低比例的规定,但仅仅停留在“指导”性层面上,“上不封顶、下不保底”则是各地司空见惯的做法。正是政策有意放开免税的空裆,那些福大命大的垄断行业、家大财大国企单位,加上权大势大的行政执法部门,谁不用足政策?存五得十的“买卖”谁甘落后?同时,除了随时提取公积金用于购房建房修房炒房,并以虚假证明曲线变现外,凭公积金、工资卡的资格还有银行的“锦上添花”,无须抵押担保即可申办二至三位数的大额贷款。有政策后盾,有资金条件,有法规保驾,管他苦乐不均,那是天经地义;什么分配不公,照样雷打不动!或许,房价高升有公积金的贡献,GDP的快跑不乏公积金的加油。然而,真正的现实是,对于那些苦命的穷人,包括“死不改悔”的特困企业、破产下岗的群体、流落在城市边沿的队伍,政策对于他们不过是飘头上五彩的泡沫,永难兑现的白条。冰火两重天的现实,没有分文去缴存公积金,差距应该是“无穷大”!如今有部门调查,有人“举报”,不知离“彻查”有多远?向谁举报?谁能为穷人受理“分配不公”的诉求?
但愿不再是“不说白不说,说了也白说”。不知“住房公积金”这远“房”亲戚何时能光顾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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