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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捞月?“奶茶妹妹” 家人千万诉求名誉侵权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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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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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3 13:29:34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奶茶妹妹”章泽天和刘强东的情感历程一向为舆论关注。今年1月,网上盛传两人分手,还称章泽天的父亲章丽厚与刚落马的南京市委书记杨卫泽有关,刘强东为了撇清关系,才与章泽天分手,并称章泽天为此向刘强东索要分手费3000万元。传言一出,网上舆论炸锅,面对相关负面消息,章刘二人分别在南京秦淮法院和北京朝阳法院对“精神家园”的博主王伟提起了名誉权诉讼。

    9月21曰 上午,秦淮法院开庭审理了章丽厚诉王伟名誉侵权案。章要求被告赔偿200万元,并在其名为“王博士的精神家园”的新浪微博账户主页上发表澄清事实、消除影响及致歉的声明。双方当事人均未出庭。由于原告代理律师提交新证据,而被告王伟称自己腿摔伤,也没有代理人代其出庭,法院为了将新提交的证据送达给王伟,该案暂时休庭。

    王博士的精神家园”账户实名认证信息显示,王伟系天津商业大学房地产经济学、土地经济学讲师。王伟认为自己并非始作俑者,只是传播未经核实言论。因此,庭前两次提出追加新被告,法院依职权追加了新浪微博的网络服务提供商,对于王伟提出追加网友以及另两家公司为新被告的要求,法院不予支持。

    相关资料显示,不仅章丽厚向王伟提出了索赔200万元的天价精神损害抚慰金。朝阳法院已受理的京东公司及其CEO刘强东诉王伟名誉侵权案,也以“王博士的精神家园”的微博内容不实,致个人名誉和公司商誉受损为由,要求王伟删除相关微博、赔礼道歉,其索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经济损失更是高达800万元之巨。

    这两案名誉权纠纷诉讼,由于王伟的侵权事实客观存在,理论上说,章刘二人的胜诉不在话下,王伟删除相关微博、赔礼道歉,也是未来法院判决的题中应有之义。但两案索赔的天价精神损害抚慰金,却恐怕只是水中捞月。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侵犯名誉权侵权人除了应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外,还需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一个普通市民的名誉权被侵犯,她可能提出的赔偿金额是几千或者是几万。比一个名重的名誉权被侵犯,她可能提出的赔偿金额可能上百万甚至上千万。可受害人提出的赔偿金额是一回事,法院判决却应当考虑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等实际情况。

    在司法实践中,似乎除了侵害他人生命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可依照该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赔偿20年上限外,侵害他人精神性人格权的,严重精神损害的抚慰金目前上限的赔偿数额也仅为5万元,至于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应在1万元以下。名誉权、荣誉权等受到侵害的,或还适当从轻。且没有证据证明,“王博士的精神家园”的微博内容,造成两原告的经济损失。

    下面举个例子。广州市天迅信息开发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胡建东在名为“胡建东实名举报”的新浪微博、博客上陆续发表多篇文章。实名举报广东省政协委员、知名企业家林凯旋“拥有两个身份证”、“偷税1425.5万元”等内容。林凯旋以其名誉权受到侵害为由,向天河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认为胡建东的行为对其的社会名誉和社会地位造成极大的损伤,要求胡建东公开登报道歉,并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经济损失共计258万元。天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处胡建东构成名誉侵权,要求其在网络上道歉,并赔偿林凯旋1万元精神损失费。

    笔者认为,林凯旋诉胡建东名誉侵权案的判例,对上述两案具有参考意义。无论是章丽厚还是刘强东,其所提出的经济诉求,法院的判决结果最终都是象征性的。文/郑智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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