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文昌男子李某将自己身患先天性心脏病的女儿托人放在了医院太平间“等死”。幸亏被文昌市公安局一名女法医发现,才避免了悲剧的发生。该女婴经治疗,目前已经康复。 李某及另外3人均构成故意杀人罪分别被文昌法院判处缓刑 2020年7月6日,李某的妻子在海南某医院早产双胞胎女婴李某甲、李某乙。7月10日,经检查发现李某甲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三尖瓣下移(畸形)等疾病,需要住院治疗。 其间,李某为妻子、双胞胎女儿已支付12万余元的医疗费用,因该病难治且家庭拮据,无力继续支付治疗费用,遂准备放弃治疗。李某便联系其朋友黄某,将情况告知后,黄某联系某医院太平间的老板戴某,后三人商议将女婴李某甲放置在该医院太平间等其自然死亡。 同年7月15日,李某和黄某将女婴李某甲交给太平间工作人员余某,后余某便将李某甲抱至太平间解剖室,放在解剖台旁置物架的最底层,并用一个塑料盆盖住,等婴儿自然死亡后再处理后事。 同年7月23日23时21分,文昌市公安局某法医在该解剖室工作时,听见婴儿哭声,发现女婴李某甲后报案。 同年7月24日,李某、戴某、黄某、余某主动向警方投案。 文昌法院经审理: 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黄某、戴某、余某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记者 畅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