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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故意推倒摩托车案当庭宣判,继承人被判赔付1.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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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24 17:44:5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据扬子晚报报道,3月24日下午,老人推倒摩托车案车主起诉继承人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朱先生缺席,法官当庭宣判,被告朱先生在判决结果生效后10日内在继承陆老太遗产范围内承担赔偿原告陈先生摩托车损16704元。
早前,在九派新闻直播间里,当事车主表示,如果走了保险就是在纵容老人犯罪,这件事她并没有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不是多少钱的问题,我要的只是一个公道。”
>>>此前报道
2022年6月,上海陈先生的摩托车被一位老人故意推倒,损失16000多元。事后,老人态度强硬拒不赔偿,监护人避而不见,陈先生坚决维权引发关注。
2023年1月28日,陈先生在社交平台发布消息,称与社区民警沟通得知,老人已于24日去世。他表示:会坚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和要求民事赔偿。
据媒体此前报道,2022年6月25日,上海某小区单元楼门口一辆摩托车,被一行动不便的老人经过时故意推倒。事发后经鉴定,摩托车损失高达16000多元。
(图/紫牛新闻)
据悉,陈先生的摩托车型号为KTM-rc390,落地价格约6万元,一百多公斤重的摩托车,不用大力碰撞很难倒地。第二天,陈先生和物业一起调取了小区监控,惊讶地发现竟是一位路过的老人所为。
据陈先生提供的监控视频显示,2022年6月25日17点56分,一位左手挎着红色袋子的老年人蹒跚踱步经过,注意到了陈先生的摩托车后,缓慢上前使劲将摩托车推倒,随后离开。
陈先生了解到这位老人曾有多次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的行为,都不了了之,这次其儿子在事发后一直避而不见,他决定用法律解决这个问题。“老人有一个儿子,但是我一直都没有联系上他,直到现在我没有收到任何道歉,或者有人来和我协商处理这个事情,对方的态度就是不愿意管。”
小区所属居委会工作人员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记者,老人今年64岁,已独居超过5年,有一个儿子,两人关系并不亲密,很少见到她儿子来看望老人,事情发生后一直联系不上。居委会工作人员表示,老人可能存在精神障碍,此前未听闻老人与邻里产生纠纷的情况。
在陈先生报警后,警方对老人进行了精神鉴定,结果是其患器质性精神障碍,行为能力受限,但是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有受审能力,后当地警方以寻衅滋事为由立案调查。
据新黄河2022年12月20日报道,陈先生坦言,自己承受了巨大的压力,面对舆论旋涡中的不同声音,他被迫搬离了小区,维权成本也早已远远大于实际损失。
其间,也有人劝他不要“较真”,但陈先生想不通,既然老人有监护人,为何要逃避责任。“是人都会犯错,但犯错后要有基本的态度,车损这些东西,都可以沟通协商。”陈先生说。
“年龄不是违法的理由,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事情发展到现在,我代表的已经不是我个人的利益了,而是同类事情背后所有受害者的利益”,陈先生说。
【来源:九派新闻综合扬子晚报、九派新闻视频、大众日报、紫牛新闻、中国新闻周刊、极目新闻、新黄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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