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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2元买来载有恐怖主义内容视频又以2元卖出,涉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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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2 17:36: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杜小利高光治记者曹德伟)女子花2元买来载有恐怖主义内容的视频资料,又以2元卖出,殊不知这随手转卖的行为已经涉嫌犯罪。3月30日上午,镇江市检察院在第八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即将来临之际,以“清朗网络空间共护国家安全”为主题举办第32次检察开放日活动,20余名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快递员、社区居民等社会各界代表通过现场观摩一起宣扬恐怖主义案公开听证、观看反恐宣传片、接受现场法治宣传等方式,零距离感受检察机关维护网络安靖、守护国家安全的努力。
2022年2月,女子孙某某出于好奇,通过微信以2元的价格向他人购买10部暴恐视频,后又以2元的价格将上述视频通过微信转卖给福建一网民。该网民又将上述视频转卖给其他多名网民。经审读,孙某某买卖的10部视频内容画面残忍、血腥、暴力,其中2部视频中出现境外恐怖组织标志,属于典型的宣扬恐怖主义内容的视频资料。
在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章纯钢主持召开的公开听证会上,侦查机关办案民警、检察机关承办检察官分别介绍了这起案件办理情况、认定的事实及拟作的处理意见,听证员也就关注的问题进行了提问。孙某某对自己的行为悔恨不已,听证会现场不停落泪。
经闭门评议,听证员一致认为,孙某某已构成宣扬恐怖主义罪,但犯罪情节轻微,其无前科劣迹,此次行为是初犯偶犯,且有自首情节并自愿认罪认罚,均同意检察机关拟对孙某某作相对不起诉的处理意见。
办案检察官、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蒋安凌介绍,恐怖活动看似离我们很远,其实不然,一些含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的音视频利用互联网传播,一些人出于猎奇的心理观看,之后又保存或者转发给他人,这些行为都要承担法律责任,“孙某某触犯了宣扬恐怖主义罪,由于孙某某出于好奇买卖转发,并非故意恶意传播,她主观恶性小、情节不严重、对自己的行为有深刻的悔悟、自愿认罪认罚,所以检察机关拟对其对作相对不起诉处理。为慎重起见,召开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
听证会结束后,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江苏学益律师事务所律师卢成告诉记者,在日常工作中,他也遇到过当事人法律意识淡漠、没意识到自己触犯了法律,所以市民要主动学习法律、遵守法律,做知法、守法的好公民。听证会还邀请了三位快递小哥参加,顺丰速运的快递员王小浩负责市检察院所在片区的派件工作,但还是第一次走进检察院内部,他说,“生活中一些不经意的情况可能触犯法律,比如刚才现场播放的宣传片中不法分子想利用快件邮寄非法物品,所以我们快递员收发件时一定要严格遵守规定,实名认证、开箱检视,如果发现异常物品及时报告给公安机关。”
“恐怖主义是全球大敌,反恐是每一位公民的应尽义务,我们将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携手各方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素养,努力为国家安全、网络安靖、人民安宁贡献更多力量。”蒋安凌表示。
(来源:现代快报全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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