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故事连载(五六) 五块钱的情谊
李 石
曹典谟,1930年生,长沙人,系《新湖南报》的创始人之一,后被转到教育战线,1959年下期被调到东安二中担任高中语文教师。
文化革命的1967年,他应原报社某同僚的邀请,参与了当时该报《追穷寇》的编辑,1969年初回到东安,被造反派打成“牛鬼社神”。到了1969年10月,更被开除公职,给了三个月共180元的生活费,被发配到最边远的狮子铺公社龙门口大队第二生产队去当社员。
1970年5月某天,一则害病,二则身上已无分文,妻子带着三个未成年的儿女远在长沙,他一个人躺饿在生产队空旷的仓库里,真是呼天太远,叫地不灵,一连两天水米不沾的一米七几的高大汉子,只想到末日就要到来。
就在这关键的早晨,一个平时不很被人注意的中年妇女走到他的床前,向他打招呼。他听到动静抬眼看去:她四十不到,头发后别着,上穿一件青粗布大衣襟,一条黑色长裤,下面一双赤脚。只听她关切地问他:“曹老师,听说你有两天没吃饭了,是不想吃还是没得米了?”
当时曹的口粮还没注销,但要按月到粮站去买。听她说话很和气,也就直言不讳地告诉她:“谢谢你关心。是没钱买米了。”
那妇女听了,就说:“我想大概也是这回事。人是铁,饭是钢。你两天不吃不喝是要坏事的。”说着就从那破旧的衣襟里掏出五块钱来,“我这里有五块钱,你就拿去买了米吧。”
曹知道自己身份不好,她是冒着风险来的,并饿得不能再坚持,就把她那张五元钱接过来,深情地说:“太谢谢你了。等我挣到钱一定还你。”
那妇女说:“你今天一定要去石期市买米。这钱,你有就还,没得就算了。”说完就出工去了。
曹将米买回后,才听人说,那妇女叫曾兰英,是生产队长蒋子荣老婆,上有阿婆下有三个孩子,家里很困难。那五块钱,原是她大女儿长十一岁尾巴给做衣服的。
1970年6月,曹又被要回县城,领到生活费后,第一件事就寄去一封挂信。后听该队的社员说,曾兰英接到信后很高兴,常对人说:“大知识分子,最讲信用。也是当时穷急了。”
曹后因平反回了长沙,每和家人或老友谈话,就提到这件往事。2009年,他81岁了,还几次要家人陪他去看望当年那位大恩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