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在驾驶电动三轮车经过中国石油大学西门外的非机动车道时,被坠落的树枝砸中头、颈、背等部位。事发后,他被送往医院治疗,12天过去,其因治疗无效死亡。 事情发生在去年10月9日下午1时许。治疗过程中,负责该区域树木日常管理的公司曾垫付其医疗费13.1万余元。 随后,因在赔偿问题上产生争议,该名男子汪某的母亲和妻子把该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对方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340.5万余元。 今年5月16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公布了该纠纷的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上述林木管理公司赔偿家属共计134万余元。 事发时,汪某25岁,2020年,他与妻子张某登记结婚,当时,张某与前夫有个不到1岁的儿子,婚后,儿子与夫妻两人共同生活。 汪某母亲提交的证据显示,汪某父亲于2012年因病去世,目前家里还剩下母亲及爷爷奶奶,两位高龄老人都没有劳动能力。母亲是村内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以种田为生,因常年劳作落下病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需长期服用药物,其没有主要收入来源,生活困难,家庭开支全靠汪某在外务工。 公司方则认为,树枝折断当天,北京处于大风天气,北京市昌平区气象台、国家预警发布中心等机构都在前一天发布了大风黄色预警,预计昌平区事发当天8时至20时阵风可达到9至10级左右,而风力达到6至7级就可以造成树木折断的结果。因此,此次事件是由于恶劣天气导致树枝折断的意外事件。 同时,该公司提交了2022年9月至11月的绿化养护日常工作记录表,证明其对事发路段上的树木每日进行管理和养护,尽到了义务。其称,从断裂的层面观察,没有发现虫害现象,树木折断时,枝干较粗,树叶繁茂,生长状态良好,恰是因为该树枝叶繁茂,且生长于树木顶端,才因为当天风力较大导致折断。 此外,上述公司认为被害人自身也存在过错。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汪某应当在机动车道上行驶,并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经审理,法院认为,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本案中,汪某被涉案树木坠落的树枝砸到后,一直处于昏迷状态,后医治无效死亡,由此可判定,汪某死亡系坠落树枝所致。该公司作为涉案树木的管理人,具有较高的管理、维护义务,保证树木不因虫蛀、枯死及恶劣天气等原因发生折断致人或财物损害。为此,林木管理公司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庭审中,上述公司提交的绿化养护日常工作记录表可证明其确实对事发路段树木进行了管理、养护,履行了相关义务,应减轻其民事责任。另外,汪某驾驶三轮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帽,对损害后果存在一定过错,因此,公司承担70%的民事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该公司赔偿汪某母亲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各项损失43.1万余元,赔偿其妻子、继子死亡赔偿金(包括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各项损失91万余元。 九派新闻记者 彭茸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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