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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平,男,1972年4月出生,1994年8月参加工作,1998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腊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勐腊县关累边贸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勐腊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勐腊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勐腊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21年12月,王志平主动投案,接受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22年6月,王志平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2年12月,王志平因犯受贿罪、洗钱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五万元,对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由于工作成绩突出,28岁时,王志平被提拔为副科级干部,39岁便成为副处级领导干部,是当地少数民族干部中的佼佼者。
“随着职务的不断升迁,我接触到的人越来越多,思想被物质和金钱逐渐腐蚀。”王志平在忏悔书中写道,他的变化就是从“贪吃”开始的,参加各种宴请、饭局,有约必到、乐此不疲。王志平很少回家吃饭,自2013年任勐腊县委常委、副县长之后,他就组建了数个“吃喝群”,形成了“小圈子”。闲聊时大家最上心的就是约饭局,饭局数量之多、场次之密,令人瞠目结舌。王志平曾大言不惭地称“吃遍了辖区的大小饭店”。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他仍丝毫未有收敛。
王志平担任常务副县长后,分管住建、交通、文旅等工作,一些私营企业主看中他手中的权力,便“以酒为媒”与他套近乎。心知肚明的王志平不仅沉溺于觥筹交错、酒酣耳热的享乐中,还热衷于“酒桌办公”,在饭局上为私营企业主批项目、觅商机、拉关系,以服务企业为名,行利益输送之实。
王志平还多次带着县里各局局长、相关项目负责人一起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既为商人老板站台,又因利益在商人老板与党员干部之间牵线搭桥。
在王志平分管的领域内,吃喝风盛行,办事请客吃饭喝酒成了一种风气,不只是企业来部门单位办事需要吃喝,一般的正常公务往来也要吃吃喝喝,他们还美其名曰“联络感情”。这些行为严重影响了勐腊县的党风政风,败坏了社会风气,由风及腐、风腐并存,导致党员干部腐败多发,败坏了整个勐腊县的政治生态。
王志平的堕落轨迹是由风及腐的典型。39岁便成长为副处级领导干部的他,辜负了组织的培养和信任,背弃了初心使命,对纪法无敬畏之心,甘于被不法商人拉拢腐蚀,醉心于吃吃喝喝、沉迷于花天酒地,大搞权钱交易,最终堕入违法犯罪的深渊。
“回想自己读书时的艰辛;回想入党之初,举起右手在党旗下的庄严宣誓;回想任职以来完成的一件件重大项目、处理的一个个疑难问题;回想下岗工人因为我帮他们解决遗留问题流下的激动泪水,我心如刀割、悔恨不已。”王志平在忏悔录中写道。
潇湘晨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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