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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一对男女举行婚礼不到一年,男方自杀女方溺亡,女方父母被判返还11万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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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5 17:41: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举行婚礼不到一年,甘肃男子王某和女子薛某先后溺亡。事后,王某父母将薛某父母起诉到法院要求返还彩礼。7月5日,红星新闻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甘肃省灵台县人民法院日前判决女方父母返还男方父母11万元彩礼。

根据判决书内容显示,薛家和王家都是甘肃灵台县人,两家人同村,王某和薛某打小就认识。经人介绍,两人于2023年2月24日订婚,同年4月21日举行婚礼,但两人未办理结婚登记。王某的父母称,举行了结婚仪式后,儿子得知薛某酗酒、抽烟,两人常发生争吵,在老家居住了一段时间后,两人于2023年5月10日驾车一同前往湖南省益阳市儿子上班的地方,到达出租屋后不到两天,薛某无缘无故吵闹,儿子打电话告诉他们,他们劝儿子忍忍。

悲剧在一个月后发生。王某父母称,2023年6月15日晚上,儿子王某和薛某又发生纠纷闹至凌晨,儿子一时想不通,于次日凌晨1点多跳江自杀身亡。

在王某自杀5个月后,2023年11月17日,薛某在广西桂林市漓江溺水身亡。

后来,王某父母将薛某父母起诉到灵台县人民法院,王某父母认为,因儿子和薛某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符合结婚的形式要件,薛家应如数返还彩礼。

判决书显示,法院认定彩礼合计14万元,女方应当返还男方彩礼,不过,王某去世后,薛某亲属前往湖南参与处理王某的丧葬事宜,花去2万余元,该费用可酌情在返还的彩礼部分扣除。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与薛某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人于2023年4月21日举行结婚仪式同居生活,王某与薛某虽已死亡,给双方家庭造成了很大程度上的打击,但双方家长应当振作起来,积极化解双方的矛盾纠葛,在邻里之间形成和谐、团结的氛围,弘扬互相帮扶、互敬互助的传统美德。最终,法院判决薛某父母返还王某父母彩礼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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