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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药捆绑促销,是风险不是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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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22 10:17:1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大促销,多买多得!处方药血塞通软胶囊‘买2得3’、999牌护肝片‘买3得4’,茵胆平肝胶囊‘买4得5’……”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邕宁区检察院发现,辖区内多家药店公开对处方药捆绑促销。记者调查发现,云南昆明、贵州贵阳、福建厦门等多地,均有不少药店为招徕客户,公开将处方药或者甲类非处方药通过“买赠立减”的方式进行促销,他们不仅张贴醒目海报,还设置了店内广播、专门店员进行推荐。(7月18日《检察日报》)

捆绑买赠,在商场、超市等场所的促销活动周经常看到,诸如“买十赠一”“买‘某某’送‘某某’”等等。只要不搞欺诈、买卖公平、老少无欺,为促销而举行的买赠活动应无需置疑。然而,药店里也搞促销,尤其是用处方药搞买赠,就很值得商榷了。

首先,药品不宜促销,特别是处方药及甲类非处方药,更不允许促销。《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和《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都对药品零售企业做出规定:不得以买药品赠药品或者买商品赠药品等方式向公众赠送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原因很简单:是药三分毒,用药需慎重,治病的同时须考虑用药安全。所以国家规定,处方药须凭执业医师或初级医师处方,才可以调配、购买和使用。药店对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以赠药方式进行促销,大错特错。

同时,药品是特殊商品,不能无约束地随意购买。捆绑促销,看似或有折扣或获赠药品,消费者多得到几盒药,实际却弊大于利。部分药店为扩大销量、增加利润,推出“营业额提成”等,花样百出捆绑促销。结果,药店的部分药架空了,一些消费者家里的药箱却满了。销售处方药本需医生开方,用药中还要观察药品毒副作用并及时调整用药。药店促销省略了这些环节,势必导致用药风险增加:有些人怕浪费,可能“抓紧”吃药;一些促销药临近保质期,堆在家里的药品容易过期;一些老年人吃药马虎,吃了过期药也浑然不晓……处方药捆绑促销,送的不是福利而是风险!

药店售药虽也是经营,但这种经营关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曾有副对联形容药店经验方略:“宁愿架上药生尘、但愿天下人无病”,其折射的道德涵义、公益性质不言而喻。但当“利润”掺和进药品销售时,救死扶伤让位于榨取利润,对人民健康之威胁、经营中应具备的医德风尚,统统被忽视和忘记。这种现象不应容许其存在。

药店须变“销量取胜”为“服务品质取胜”,摒弃过度商业化的促销模式,落实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相关部门更要从保护人民健康的角度出发,严肃整治处方药销售乱象。要切实加大对药品销售企业的监管力度,提高巡查频率,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于违法销售行为加大执法和惩戒力度,让药品回归按病情需要销售和使用的正道上来。

作者:周荣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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