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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高在上”不意味着可以“咄咄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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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2 12:02: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他*的收到了不知道回应吗?”“你们一个一个在这给我装什么”“搞不明白就早上去人事报到”……近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布一张某企业负责人与员工在微信群内的聊天截图引发广泛关注。11月29日,新黄河记者致电涉事企业中科智牧(西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负责人赵先生回应称,上述信息是他本人所发,但事出有因,“(晚上)10点05分发的信息,10点10分所有人都已读不回,这让我很生气。”(11月29日 新黄河)

在工作群,不停地回复“收到”已成为打工人的常态。而面对员工“已读不回”的反常情况,恼羞成怒、气急败坏的处理方式只会换来员工将强烈的不满情绪化作“被迫营业”式的“收到”。事实上,员工的“已读不回”不是没有理由的,根据这张聊天截图,可以大致分析出三点原因。

一是发布通知的时间为晚上10点05分,正处于员工下班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这意味着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的工作任务是有限的,在下班后应该享有自己的私人时间。公司没有权利随意侵占,员工也没有义务在下班后“时刻准备着”接受指令、及时回复。

二是通知的内容是停止调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公司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临近年底,老板为了“赶工期”,擅自宣布公司全面停止调休,将调休留存至2025年,不仅没有事先征求员工的意见,还丝毫没有提及“加班费”的补偿。

三是语气表达十分生硬,“命令”似的下达通知,甚至用上了感叹号。如此颐指气使,让人看了不免产生反感和抵触情绪。作为老板,在要求员工尊重自己的同时,也应同时考虑自己的行为是否尊重了员工。

虽然有异议,但又怕公然对峙会丢了工作,员工只能通过“已读不回”来进行无声的反抗。老板非但没有理解这种沉默,还进一步骂骂咧咧、咄咄逼人,并扬言“已读不回按旷工处理”。暂且不说老板说脏话的行为是否欠妥,一言不合就“旷工处理”是否又将自己的地位凌驾于法律之上呢?

老板在发布停止调休的通知时,只看到了公司的运营需求,而没有兼顾员工作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不仅会造成员工的不满,更是对法律的侵犯。在职场关系中,老板虽然处于“上级”,有着管理公司与员工的权利,但这并不意味着员工可以像工具一样被随意支配。双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双方的合法权利同等受到法律保护,职场地位的分别不代表法律权利的倾斜。

老板在职场中“高高在上”的地位带给自己仿佛拥有无限权利的错觉,便开始妄自尊大,甚至将“下属”当作“下人”。此前,上海一名教育培训机构的女领导让负责教学任务的员工做其私人助理,负责买一日三餐,还要员工先垫钱。女领导还有一个要求:“永远让我有矿泉水可以喝。”员工是签署了劳动合同来工作的,“仆人”并不在正常的工作范围之内,当职权跨越了法律,员工有拒绝的权利。

良好的职场关系应该是互相尊重、平等交流的。虽然职场中的上下级关系客观存在,但这绝不是老板咄咄逼人甚至触犯法律的理由。老板的初心是为了追赶业绩,但使用如此“强权”的管理方式,恐怕只会事倍功半,不利于公司的良性发展。

作者:许英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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