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贾法官的思维和行为看执法者的素质
报载,原深圳市拆迁办主任刘新云因经济犯罪获刑7年,此案本已审理终结,尘埃落定。但坊间热议的是此案引发了另一同类案,吸引了人们的眼球并牵动了媒体的神经。据说是案发前刘新云违规拆迁和建房,不知是有意还是失误,损坏了原龙岗区法院法官贾宇的别墅(一说是其父所有的私宅),双方为此交恶。贾宇举报刘新云经济问题使其落马;刘在高墙内认罪服刑时,作为知情人的责任和义务,通过家属和律师向市纪委告发贾宇的贪腐行为,请求根据他提供的线索对贾立案彻查。这里且不论报上称之的“官咬官”之说,只点击并小议贾法官对此案的行为表现,从而看看执法者的思维方式及其素质。
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在百姓心目中应是知法守法、公正执法、勤政为民和廉洁无私的形象,是爱岗敬业和严于律已的模范,在日常生活、社会事务及公众场合应当慎于言,端于行。当其房屋墙壁被些许损坏时,完全可以行政途径或是法律程序自我保护,有的是政策法规,有的是公序良俗,值得大动肝火,当众失态,扬言“旷工也要维权”吗?神圣的执法岗位可以随意弃之而去只顾一己得失吗?要是为弱势群众维权如此勇猛仗义,天下该有多么和谐啊!同时,人们不仅要问,一座赫赫然别墅庄园,价值少说上数百万元,谁是业主,乃父?乃己?巨额财富来路阳光吗?更有甚者,刘新云确有过错,但已推平了违建,修复了被损的房墙,贾法官竟漫天要价,开口索赔百万元风水费,是你趁火涨价还是人民币大幅贬值?更何况在开明的今天,一个共产党员、人民的法官索要的却是风水费,使人惶惑。另外,据了解,举报并没有冤枉贾法官,法院内部人员透露,贾宇因有“问题”,“旷工”变成了强令下岗,已被免去职务,并已立案审查。至此,不知该称民喜还是民忧,人心大快又如何。人民在静观,在等待“大结局”,如此思维行为和素质的法官,到底是真法官还是假法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