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言网

搜索
查看: 2020|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政府成为“老赖”,就该摘官员乌纱!

[复制链接]

367

主题

402

帖子

5776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5776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7-2-16 00:05:1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大连市土地储备中心2017年1月22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成为“老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信息显示,其具体失信情形为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和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澎湃新闻2月15日)

这一执行依据是大连仲裁委员2016年7月4日作出的[2016]大仲字第130号裁决书。裁决书显示,仲裁庭审理查明,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大连市土地储备中心与2012年9月25日签订《内贸销售合同》,大连土地储备中心向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一批塑木板,双方签订合同并经大连市政府备案后,大连市土地储备中心支付了预付款400.5万元,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始运货并按照合同约定安装施工。到2014年5月,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交付了具备安装条件的全部货物,并且安装完毕。根据合同约定,保修期满后大连土地储备中心应付清货款,已经完成并使用的工程大连市土地储备中心并无质量异议,使用期限也已经超过质保期,但大连市土地储备中心除了支付预付款和80%进度款外,还欠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181828元。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求大连市土地储备中心对已完成交货安装的立即组织验收,并支付未付货款,但未得到对方答复。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是向大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大连市土地储备中心支付所欠货款。2016年7月4日,大连市仲裁委员会作出上述裁决。

大连市土地储备中心系大连市政府直属办事机构,其与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还在大连市政府备了案,大连市土地储备中心市先是不支付未付货款,后又拒不履行大连市仲裁委员会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决,可谓名副其实的“老赖”,而对法院申报财产的告知置之不理,更是带有某种程度的公然抗拒的性质。众所周知,一般的债务人,一旦被列入老赖“黑名单”,都会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法院也不乏执行措施,如限制高消费、悬赏举报,对有义务申报而拒不申报的当事人,甚至可以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但“黑名单”似乎对政府机关作用有限。这也是有些政府机关之所以也会成为老赖的原因所在。

合同是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制约,也是双方民事活动信誉的载体。俗话说,“民以吏为师”。作为政府部门机构,可以视合同为无物,甚至可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普通老百姓的诚信意识与法治意识又从何谈起?政府或政府部门机构当“老赖”,受侵害的当事人既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更会把政府拉入心目中的“黑名单”,政府部门机构一旦上了老百姓的“黑名单”,今后政府的言行承诺,老百姓还会当着一回事吗?当大连市土地储备中心被法院列为老赖之后,被执行人损害的就绝不仅仅是自身的社会形象,而是合同备案的上级机关——大连市人民政府。但类似的事例并不是个案,最高法审委会专职委员、执行局局长刘贵祥曾经透露,最高法2014年12月公布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中,法人及其他组织约10万个,虽然其中没有政府机关的具体数据,可肯定占有相当比例。

其实,要防止政府部门机构当“老赖”并不难。去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了中宣部、司法部“七五”普法规划,并发出通知,通知提出,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只要把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纳入依法行政工作的考评对象,相信官员会为自己头上的乌纱着想。文/郑智银

当他人从你分享的链接访问本页面时,每一个访问者的点击,你将获得[1金钱]的奖励,一个IP计算一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 高级模式(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