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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男子私自养猴 小猴失控抓伤4名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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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6 09:20:11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富宁县城天成小区四个孩子在一棵树下玩耍,突然遭到一只小猴攻击,四个孩子不同程度被抓伤、咬伤,直到收养小猴的主人赶到,事态才得以平息。孩子的家长立即向森林公安机关报警。

民警赶到现场后,小猴已被主人王先生拉回家关在铁笼里。王先生告诉民警,一年前他开车途经云南富宁县与广西那坡县交界处时,发现一只幼猴后脚断折,脖子也有外伤,看着奄奄一息的小猴,出于怜悯,他将小猴带回家中救治。在王先生一家精心护理下,小猴逐渐康复。

由于全家人对小猴呵护有加,小猴把他们一家当作亲人,经常与家里的小孩同吃同睡同玩耍,不时还投入大人怀抱撒娇。王先生曾几次把小猴带到野外放生,结果小猴抱着他不愿离去,无奈之下,只有将小猴带回家中。

一年多来,小猴与王先生一家和睦相处,其乐融融,从未给他们惹过事。

王先生分析,这次小猴闯下如此大祸,可能是他们忙于搬家,无瑕照管小猴。在空荡荡的家里看不到人,小猴误以为被主人一家抛弃,情急之下,从窗子跳出去寻找他们,攻击孩子致伤。


面对失控的小猴,其他人无法控制,幸好小区保安知道小猴是王先生收养的,当即拨打王先生电话,王先生赶来后,小猴才安静下来,乖乖地跟着王先生返回家中。王先生迅速将受伤的四个孩子送往医院注射狂犬疫苗、处理伤情。

经鉴定,这只小猴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猕猴。目前,这只猕猴暂时由森林公安机关喂养,择日再送云南省野生动物收容救助中心。

民警提示,未经野生动物保护部门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能驯养、饲养野生动物。如果出现救助野生动物后,无法放归自然的情况,应与当地野生动物保护部门联系,交由对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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