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以法治国而喝彩
以全面推进以法治国为主题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了总体部署。这是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设新时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后,又一个全面性全局性全程性的治国理政纲领,是向全党全民发出的夯实安邦固本基石、创新法治国家的政治宣言,体现了执政党的法治信仰、法治精神及法治承诺,反映了实现民族伟大复兴历史担当的必然要求、必要方略和根本保障,昭示了阳光灿烂的法治新天。
历史是一面明镜,为我们留下了足够的经验教训。中国从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到共和民国,几千年来虽然不乏法治思想法治经历,但是无外乎是为了一姓皇权天下和独裁专制统治服务,永远不可能改变人治实质。没有民心和民主的人治终究难以稳定,社会动荡、朝代更迭即是常态,谁也逃离不了“周期律”魔咒。新中国脱胎于半封建半殖民的旧社会,尽管有马列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理论,有了夺权成功,但在相当一段执政时期,难免出现旧模式的影响或色彩,人治成分时多时少地成为真正法治进程的阴影和破坏性阻力。建国四年后才面世的《宪法》,看起来有法可依,但并没有大如“天”的神圣地位,无法无天倒是一些人甚至是司职掌权人的自由。文革十年动荡也正是因为人治登峰造极而至人权惨碎一地的雄辩证明。一些共和国开国元勋竟无辜冤死,遑论大众小民!
法的重心不正,造成以权代法、以人压法、有法不依、有法难依、违法不究、执法不严直至贪赃枉法的案例多发普发,这些现象后继不绝,亦是不争事实。三十几年的改革开放,顶层领导为建设法治的中国社会殚精竭虑,在号召法制建设、形成完备的法律体系的同时,推出普法教育、以德治国、以“和”为贵等举措,收效虽有公论,但国家的法治进程依然艰难,法治形势可谓严峻。十八大以来,新的党中央坚定并加大法治步伐,从废除劳教、醉驾入刑到办案公开、清退红包礼品购物券,到党政内部强力反四风惩贪腐,空前壮大了法治声势,治理了法治环境。从取得的成绩说明了以习近平为首的党中央廉政的决心,也证实了法治建设存在的不足,对党内腐败和司法腐败问题予以了特别重视。
一个为民执政的党绝不能让国法暗弱党章不张。实践证明,过去最大的症结不是立法,而是党内法治欠明确,法律行为欠规范,司法监督欠严密,法治保障欠有力,还有社会性法治信仰敬畏不足,致使折扣了法治实施的效率。十八大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明察了以往的不足,针对性、创新性地制定了方向目标、任务要求和战略措施,是一巨大的进步,也是一场里程碑式的变革。我们为之喝彩,为我们能尽享自由、公平、尊严的法治社会幸福而奋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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