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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单只罚10万是要“以资鼓励”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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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8 08:18: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阿里巴巴集团5日发布消息,称已于12月2日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正式递交起诉书,状告刷单平台“傻推网”涉嫌严重危害市场竞争秩序,索赔216万元人民币,递交当日已获法院立案。

    网购从怀疑到信任,消费者选择的依据,主要就是靠销量数据和其他消费者评价,像“傻推网”这种刷单平台,严重破坏了有效的评价体系,既对消费者造成了误导和干扰,对其他卖家其实也构成了弄虚作假的不公平竞争。

    所谓有需求就会有供给,刷单平台的存在,本身有其可预见性;如果得不到有效监管,势必泛滥成灾。所有的线上非法交易,其源头都在线下,只有线下严格监管,才会有线上的规范和秩序。现在的问题是,相比动辄百万的巨额牟利,行政处罚金额往往很低,非但不能罚到刷单平台感觉肉疼,反而更像是挠痒痒,只要花点小钱就能摆平,成本极低收益极高。

    像“傻推网”这种刷单平台,几个“90后”非法牟利200多万,按照有关规定,却只能处以10万元左右的罚款。说实话,这都不像是处罚了,更像是纵容——罚点款,“以资鼓励”一下,好好干,“钱途”是光明的。

    阿里巴巴之所以要寻求通过民事诉讼,在法律框架内追责刷单组织者,正是因为行政处罚明显不能有效惩罚刷单行为,必须通过其他方式加大其涉嫌违法行为的成本,最终做到让这些团伙不想刷和不敢刷。这是一个很好的表率,相关电商平台都应该跟进效仿,让刷单者付出更大的违法成本。

    众所周知,诉讼是需要成本的,也是需要精力的,被欺骗的消费者和被不公平竞争的卖家,很难去追究刷单平台的责任,这时候,电商平台像阿里巴巴这样站出来,就显得非常可贵。这不仅是对自身品牌形象的维护,对自身平台环境的清扫,更是对消费者利益的保护,对商家公平竞争的给力。

    打击网络刷单行为,维护电商平台良好生态环境,给消费者提供更真实的数据信息,需要政府监管部门和相关互联网企业的携手并进。要让刷单平台不再有生存空间,就要让它们事实上得不偿失。

    一方面呼吁及时修改相关规定,不再给违法者挠痒痒,不再轻罚“以资鼓励”;另一方面呼吁相关电商平台积极参与其中,以民事诉讼方式让违法者,把吃了的都吐出来。官方与民间合力共治的善治格局,值得期待。

    文/舒圣祥(微信公众号:书生香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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