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学生在网上反映,刚上大二就被学校派到上海昆山一家工厂实习,不实习就不允许毕业,每天要在车间工作10个多小时,有学生出现过敏等症状。该消息在网上引起热议。(9月20日《新京报》)
毕业前夕,很多大学生都会被要求到一些单位实习,以保证能顺利毕业。唯一不同的是有的学校的学生可以自由选择实习单位,而有的学校的学生却必须前往“制定”的单位实习。对于这一点,相信很多人都不会陌生。
大学生往往只有通过实习才能迅速地将自己在课堂上所学到的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技能,所以实习对于大学生的意义是不言而喻的。实习的基本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基本技能应对和处理问题的能力,为大学生在毕业后,能顺利的走上正式工作岗位作好铺垫。
诚然,大多学校安排学生实习本是一番好意,可谓用心良苦。但是偏偏就有人企图通过“廉价出卖”大学生们的劳动力从而牟取私人利益,甚至用毕业证作为“威胁”强制实习。此举无疑让原本的美好的实习生活荡然无存。
上述新闻中,某校学生刚上大二就被派到上海昆山一家工厂实习,不实习就不允许毕业,每天要在车间工作10个多小时。高强度的工作加上相对恶劣的工作环境让有的学生出现过敏等症状。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标准工作时制为8小时,而该用人单位与学生签订协议却规定每天需要工作8-10小时,实际上当事学生透露该用人单位让学生每天工作12小时,工作10天只发了700元工资。
教育部曾规定,学生跟岗和顶岗实习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学生加班和夜班,且实习报酬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
近年来,职校强制学生到规定单位实习的报道屡见不鲜。强制实习方可毕业,那么学生的权力该由谁来维护呢?部分学校公然违背《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精神,是谁给了他们这样的权力呢?在笔者看来,这不是实习教育,而是一种权力侵害。归根结底还是监管这一环节出了问题。大学生是建设祖国未来的生力军,所以相关部门是时候狠抓监管问题了,对有违规行为的个人及单位严惩不贷;同时,也需要尽快制定关于大学生实习的有效政策,让不法分子无机可趁。文/刘正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