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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掌掴母亲 那就开除公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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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4 19:56:1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一段“小区内一对男女殴打老人”的视频在网上流传,网友称事发内蒙古赤峰市林西县兴安花园小区内,打人者是被打老人的儿子和儿媳。林西县委宣传部回应,打人的夫妻分别就职于林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医疗保险管理局,目前已经被停职,当地纪委已介入调查。

  众所周知,孝道是我们的传统美德。父母把孩子抚养成人,经历了无限的坎坷,感恩父母是每一个人都应有的道德自觉。然而,让我们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在这个崇尚尊老敬老的社会,竟然出现了殴打母亲的丑恶现象。更不可思议的是,殴打年迈母亲的竟然是公务员夫妻!

  公务员夫妻殴打父母,舆论哗然,叱责声不绝于耳。可是,仅靠舆论会让这对夫妻屈服吗?恐怕未必,如果他们顾及脸面,怎么能对自己年迈的母亲下手?怎么连续掌掴老人的脸?虽然我们外人不知道他们的家庭恩怨有多么深,但殴打老人都是不对的。无德之人必须受到惩罚,更何况,他们还是代表了政府形象的公务员,被公众赋予了更高的道德期许,不能引领孝道也就罢了,还殴打母亲,是可忍孰不可忍?

  令人欣慰的是,单位闻讯后将其停职,地纪委已介入调查。如果从家暴的角度分析,这对殴打母亲的公务员夫妻或将处罚了法律,可是,他们最终会受到何种处罚,还是个未知数。公务员是社会管理者,应当是社会的表率,公共道德的基石,在倡导道德上理应走在前列。殴打老人的事实清楚,单位对其停职,这还算不上处罚,而是暂时停止其履行的职务,接受调查或者审查。那么,这是否单位在试探公众的反映?如果大家不关注,处罚或将不了了之。

  高效廉洁的公务员队伍,也应是尊老爱幼的先锋。早在2014年,陕西省就已经做出了这样的规定:政府公职人员如果不履行赡养义务、抚养义务,虐待老年人或者实施家庭暴力,情节严重者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窃以为,全国各省也应出台如此严肃处罚的措施。公务员队伍中出现了对父母家暴的败类,政府若不清理门户,则恶劣影响难以消除。所以,这对公务员夫妻掌掴母亲,就应以开除公职来惩戒,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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