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一张违停罚单引出一场官司。去年11月,深圳市交警局龙岗大队民警在“为民路”执勤时,发现一辆小型普通客车违法停车,拍照并开具了违法停车告知单,对违停行为处500元罚款。但之后,车主贾先生先是申请了行政复议,复议维持处罚决定后又将交警龙华大队连同市交警局告上法庭,缘由则系,贾先生称其当时因胸闷等身体不适临时靠边停车,人在驾驶位休息未离开车辆。17日下午,该案在盐田法院开庭审理。 贾先生告诉南都记者,当日中午,其驾驶车辆行驶在横岗路段时,因多天未休息好及长期饮食不规律,出现了头痛及胸闷等身体不适情况,遂驶入相对偏僻的“为民路”,暂时靠边停车休息。将车停靠后,其将驾驶位座椅放平,后即在驾驶座上休息,不到20分钟时间,起身时发现车窗玻璃上被贴了一张违停罚单。 不过,对于当时违法停车的情形,横岗交警中队出具的“执法经过”则注明:途经“为民路”时发现贾先生的小车在路边违法停车,未有驾驶员在现场。 一个月后,2016年12月6日,贾先生去到交警龙华大队处理该违停,交警龙华大队出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违法停车决定予以500元罚款记0分。 17日下午,该案在盐田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贾先生多次强调其当时在车内休息,认为民警并未检查车内是否有人,而市交警局及交警龙华大队称执勤民警有进行检查,当时驾驶位无人。庭审中,被告交警部门还确认,当时执勤民警处理贾先生车辆违停时,没有执法记录仪记录。目前,该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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