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长沙市天心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查封中浏公司事件的质疑之二
——揭露办案警官“冻结中浏公司50亩土地”的谎言
2013年5月7日在天心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办公室内,接待了部分中浏公司理事会的成员。办案警官声称,他们去东安县调查了三天,并当场宣布,中浏公司是一个“空壳公司”,是个“诈骗公司”。我把东安县基地50亩土地冻结了,我们将会把这块土地拍卖掉。且美其名曰:这是为了保护你们投资者的利益。有关“空壳公司”和“诈骗公司”的这些言语,当即遭到在场的中浏公司理事会成员的反驳,但是“冻结50亩土地”的说法,在理事会成员中仍是个谜团。
2013年5月27日,受中浏公司理事会的委托,吴先生和廖先生两位老先生,去东安县实地调查了解的情况如下:
1、 调查时间:2013.5.27—2013.5.30
2、 调查的地点与内容:
①东安县井头圩镇晓江口村村委会并采访村党支部蒋书记;
②东安县井头圩镇晓江口村中浏公司基地现场并采访正在基地现场施工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负责人。
③东安县井头圩镇镇政府并采访镇委张书记。
④东安县县委办公室咨询并递交了吴先生给县委谢书记的信帖。
⑤东安县政府办公室咨询并获知中浏公司在东安县的“中浏空气能热水器”项目,被列为东安县2013年重点项目(工程)建设的第14项项目。
⑥东安县县一中等单位了解有关情况。
3、 在东安县获取的相关资讯:
①东安县井头圩镇晓江口村村委会的证明文书。
②东安县井头圩镇晓江口村基地施工现场的建设工程公司的证明文书。
③中浏公司在东安县被列为第14项的2013年重点工程项目的公示照片。
④调查中现场所采集的相关照片。
综上所述,从东安县调查了解的情况看来,可以得出如下的结论:
中浏公司在东安县的空气能热水器生产项目的基地50亩土地,完全没有被长沙天心公安分局经侦大队警官所“冻结”,更没有可能被“拍卖”,而是正在积极的施工和建设当中。
质疑:
1、长沙市天心公安分局查封长沙的中浏公司在先,警官事后去东安县调查取证在后。这样的执法程序,在程序上的合法性存疑。
2、警官在去东安县调查了解后,对在长沙的中浏公司理事会部分成员接待过程中,声称“冻结了基地50亩土地”并欲拍卖之说纯粹是谎言,此言行应作何种法律的解读。
3、警官上述的言行,其“魄力”,其“大胆”,这背后所反映的深层次的问题,值得社会和长沙老百姓的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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