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温州鹿城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故意杀人案。 庭审持续了半个多小时,在这期间,被告人余某全程低着头,不敢抬头。 9个月前,他杀死了自己妻子。 服装店老板娘跟朋友聊微信聊着聊着再也没回复了 余某今年26岁,江西人。他的妻子姓彭,两人育有一个女儿,在鹿城区丰门街道经营一家服装店,生活还算安定。 去年8月27日晚上,余某和妻子彭某像往常一样在店里做生意。 当时没什么客人,彭某一边看店,一边跟隔壁店的徐女士在微信上聊天,聊着聊着,彭某就没在微信上给徐女士回复了。 徐女士以为彭某有事情在忙,便没在意。之后,她看到彭某的丈夫余某从店里匆忙走出来,双手往身上擦了几下,就迅速离开了。又过了十几分钟,一位客人路过徐女士的店,对她说隔壁店里有人躺在地上,流了好多的血。 徐女士这才觉得不对劲,她立刻叫上隔壁店里的先生,到彭某的店里查看情况。“我们一到店里,就看到老板娘躺在血泊中,脸上、胳膊上都是血,现场很恐怖。”徐女士说,在现场的人第一时间报警。 两天后,余某主动来到派出所投案,说自己杀了妻子。 事发时他怀疑有人要害自己拿起菜刀砍向了妻子
在徐女士和马先生等人看来,余某为人挺老实的,就是不爱说话。这个平时对老婆还不错的男人,为什么要凶残地杀害自己的妻子?所有人都无法理解。 民警经过调查,终于理清了经过。 事发当晚10点,余某在自家服装店内,因怀疑有人要害自己,就将店中厨房内的菜刀拿在手上。妻子彭某见状,对余某进行劝阻。于是,余某将菜刀砍向彭某头部、颈部等部位,导致彭某倒地死亡。随后,余某把菜刀扔到厨房,从抽屉拿了些钱,就逃离现场。 经鉴定,余某案发时患急性短暂性精神病(急性发病期),具有限制行为能力。 庭审中被告人默默流泪公诉人建议判12年至14年 昨天,余某的父母,彭某的父亲和哥哥都参与了庭审。 彭某的家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余某赔偿80万元的损失。 站在被告人席上的余某低着头,抹了把眼泪说:“我对不起老丈人,我有罪,我会赔钱的。” 可是余某的母亲哭着说:“哪来这么多钱啊??”
公诉人认为,余某的行为,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其系尚未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可从轻或减轻处罚;其是自首,也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故公诉人提出判处有期徒刑12年至14年的量刑建议。 法庭没有当庭宣判。对于赔偿金额,法官称还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庭审结束后,彭某的父亲和哥哥告诉记者,他们事先并不知道余某有精神病,也没见过他吃过与精神病相关的药。 彭某的哥哥说,如果知道余某有这种病,打死也不会同意让妹妹嫁过去。可是,这个世界没有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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