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胡印斌 一则昆明城管戏耍盲人的短视频火了。 5月25日16时许,昆明市三市街忠爱坊,一队城管列队驱逐正在街头摆摊按摩的盲人。一位盲人按摩师弯着腰,摸索着追赶一名手拿音箱的城管,这名城管边跑边笑,躲避追逐。盲人踉跄着靠声音辨别方位,大喊“你们在剥夺我的权利”,其他城管则嘻哈观景。据五华区城管局负责人介绍,城管意在劝导街边盲人按摩离开,将进行到这个区域没有盲人按摩为止。 从视频看,昆明城管的执法行为堪称“柔性”,没有打骂,没有踹摊,甚至也没有祭出凌厉的眼神逼退盲人(当然,这可能与盲人看不到眼神有关),有的,只是嘻嘻哈哈的笑闹。如果不是盲人按摩师急促、愤怒的抗议,这场景倒是融洽得很,活脱脱一幕“盲人摸城管”。 问题是,仅仅不打、不骂、笑着、闹着,则这样的“执法”就合适吗? 盲人按摩师出街摆个摊,招徕一些生意,为社会公众提供一些按摩服务,大家也都方便;况且,多位盲人聚集在一起,闲暇时还可以聊聊天、拉拉话,也算是抱团取暖,这有什么不好?犯得着动用60多名城管整队驱逐?即便这些摊位有占道经营的嫌疑,也可以提醒他们注意一下,或者干脆规定好时间段、划好摊位区域,何至于一定要赶尽杀绝? 盲人生计艰难,自己也不愿意枯守在家中吃低保,他们愿意力所能及的做一点事,赚一点钱,既能养家糊口,也可满足参与社会生活、与人接触交流的心愿,这本来是一件积极的事情。地方政府也好,城管执法也罢,理应对他们释放善意,多一些体量理解,多一些帮助扶持,岂能跑过来横加干涉,甚至开着大音量的音箱搅闹? 昆明城管的行为,与其说是执法,不如说是在残忍地绞杀残疾人最后的努力与希望。那笑容里,非但没有关爱,反倒让人看出满满的恶意。这与那些街头小流氓戏弄残疾人有何分别?如果这样的行为也能称之为执法,未免是对公权力的一种侮辱。 城管可能会说了,这是上级的要求,城市街道要保持整洁、干净。盲人街边按摩,有碍观瞻。那么,问题来了,究竟是城市的面子重要,还是盲人的肚子重要?如果民生凋敝,则城市的街道再靓丽又有什么意义?何况,街边有些生意,也并非像城市当局理解的那样,就会有碍观瞻。 无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还是《云南省残疾人保障条例》,均明确规定,鼓励支持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同时,《云南省残疾人保障条例》也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残疾人劳动就业统筹规划,采取优惠和扶持措施,拓宽就业渠道,提供就业培训和资金信贷帮助,促进残疾人就业。不帮助、不扶持倒也罢了,又何必为难这些凭一双手劳动刨食的盲人?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之规定,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侮辱、侵害残疾人。昆明城管肆意戏耍盲人的行为,名为执法,实则已经构成了对残疾人人格尊严的侮辱与侵害。理应依法进行处分,当事盲人亦依法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个地方对残疾人的态度,不仅体现出城市的管理水平、管理智慧,更关乎公权力是不是真的具有服务公众的初心。而一个城市如果容忍执法者肆意戏弄、侮辱残疾人,也不仅仅是城管的耻辱,更是这个城市的耻辱。(胡印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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