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言网

搜索
查看: 534|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山东济南原副市长王新文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7-6-3 19:28: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新网6月3日电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来自山东省纪委的消息,日前,中共山东省纪委对济南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王新文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王新文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进行谈话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品,违规赠送礼金,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利用职权侵占非本人经管的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王新文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山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山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新文开除党籍处分;由山东省监察厅报山东省政府批准,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王新文简历

  王新文 男 汉族
  1968年1月出生,山东胶州人,198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7月参加工作
  文化程度: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
  1986.09—1990.07  青岛建筑工程学院环境工程系给排水专业学习;
  1990.07—1994.01  山东省建委市政处科员(其间:1990.07--1991.05在枣庄薛城区建委挂职锻炼);
  1994.01—1996.12  山东省建委市政处副主任科员;
  1996.12—2000.04  山东省建委城建处主任科员(1995.09--1997.12在复旦大学研究生企业管理系工商管理专业学习);
  2000.04—2000.06  山东省建委城建处主任科员,挂职平阴县科技副县长;
  2000.06—2001.01  山东省建委城建处主任科员,挂职任平阴县副县长;
  2001.01—2001.07  山东省建设厅建设处助理调研员,挂职任平阴县副县长(1998.09--2001.07在复旦大学博士研究生企业管理系产业经济学专业学习,2001.07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2004.08—2005.12  济南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期间:2001.09--2004.04在清华大学建筑学博士后流动站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从事科研工作;2003.05--2003.11在美国伊利诺伊大学访问学者,参与山东公共管理项目研究);
  2004.08—2005.12  济南市规划局局长、党委副书记;
  2005.12—2012.03  济南市规划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2年3月起任济南市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 期间:负责环境保护、教育、文化、交通运输和轨道交通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市教育局、环保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执法局)、人防办、地震局、社科院、广播电视台、西区投融资管理中心、小清河投融资管理中心。联系文联、社科联、驻济高校、铁路局、民航局、油气管道单位。

当他人从你分享的链接访问本页面时,每一个访问者的点击,你将获得[1金钱]的奖励,一个IP计算一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 高级模式(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